永春东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冷库配套设备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永春东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冷库配套设备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东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冷库配套设备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东物流园区(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鸿安村818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冷库总建筑面积为7979.08平方米。1#冷藏库建筑面积1568.84㎡,2#冷藏库建筑面积 6410.24㎡;本项目共有仓储区和冷链区2个区域板块,每个板块各有单体;该项目招标总价为:

1794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东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冷库的保温部分、制冷系统、气调系统、电控系统、土建配套等,包含该项目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50 个日历天,交钥匙工程,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工作,1#冷藏库、2#冷藏库工程合同签订后,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施工135日历天完成。

2.5质量标准: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技术审查咨询(或图审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冷分布均匀验收标准。

2.5.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5.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80号令的规定保修(该工程项目质保期:1年);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794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暂定:60 万元、冷库工程总价暂定:1734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资质)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家数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为1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冷库制冷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7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同一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9 日至2024年9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zx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2)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9 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252

4.2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 日 9 时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鸿安村818号

联 系 人:粘先生

电 话:05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6*****715

电子信箱:fzgsglzbdl_zxx@163.com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泉州市,永春县,福州,泉州,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库配套设备 工程设计 冷链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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