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公司习艺楼生产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公司习艺楼生产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公司习艺楼生产车间电路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公司习艺楼生产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CXCCG-2024-15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分 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57 | ******.57 |
包详情: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新桥实业有限公司习艺楼生产车间电路改造项目 | 见采购需求 | 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或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相关材料;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5、联合体投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包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9月26日起至 2024年10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室)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吴女士159*****633。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9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室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万安达集团新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S1栋1007室
联系人:谭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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