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308-******-04-05-******,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环城路东、机场快速路南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亚泰鼎鹿水泥以西、四通路以北、东环城路以东、机场快速路以南。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4 平方米。地上面积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911.49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3300.93平方米。
2.4招标范围:临时电:设计(满足电业局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要求)、施工(完成施工图内箱变、环网柜及电缆等全部图纸内施工内容,满足供电验收条件)。
2.5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最高折扣系数:0.5;施工最高折扣系数:1.0。
2.6计划工期:项目方案定稿以后,10天内出具全套施工图。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最终以实际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机电或电力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zhzb11@163.com发送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公章(鲜章)。
4.2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G24栋313
联系人:刘晓婷
电 话:138*****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张永刚、李坤
电 话:173*****613
邮 箱:Jlzhzb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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