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78号(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3-********。
序号 | 建设单位 | 排口名称 | 排口位置 | 审批事项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 |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核 | 渝(万)环排口审〔2024〕3号 | 2024年9月26日 |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入河排污口准予变更的批复》(渝(万)环排口审〔2024〕3号)
附件:
关于入河排污口准予设置的批复
文书号:渝(万)环排口审〔2024〕3号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09月13日向我机构提出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
1.设置地点:万州区陈家坝街道(长江右岸驸马长江大桥头下游约1100米处),排污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8°29′0.2″,北纬30°50′1.83″。
2.排污口高程:管中心144.85m。
3.排放方式:连续、管道。
4.设计排污能力:污水处理规模1460万t/a。
5.处理工艺:预处理+二级生化+深度处理+消毒
二、有关要求
1.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污水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在运营时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建成后生活废水年排放总量不超过1460万t,COD为730t/a、氨氮为73t/a、TP为7.3t/a、TN为219t/a。
2.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防止水体水质受到污染或减少污染影响范围,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生态环境、住建、水务等主管部门。
3.当受纳水体水质严重恶化或影响水质达标等特殊情况下,应按规定限制排污。
4.依法依规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水量进行监测,定期向我局报送监测报告和有关统计信息。
5.规范化树立排污口标识标牌,并在入河排污口处(高程175米以上)设置检查井,加强入江尾水的管理。
6.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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