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物院《社会教育主题展》暂定展览深化设计与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博物院《社会教育主题展》暂定展览深化设计与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教育主题展》(暂定)展览深化设计与制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四川博物院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7: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桂峰/王宇
项目联系电话 153*****864
采购单位 四川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864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附件2-初步设计方案.doc
项目概况

《社会教育主题展》(暂定)展览深化设计与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240*****

项目名称:《社会教育主题展》(暂定)展览深化设计与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起2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深化设计理念、技术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如下:

1.自合同签订起2日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深化设计理念、技术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

2、自合同签订起10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若经采购人审核《深化设计方案》未通过,则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深化设计方案》交给采购人审核并通过。

3、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服务合同签署后的10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后编制实施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须经采购人组织评审确认后进行实施。

4、《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且成交供应商接到《进场通知书》次日起45日内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布展服务。

采购预算:130万

最高限价:130万元,其中:深化设计服务最高限价:6万元;制作布展服务最高限价:124万元

采购品目:其他展览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510*****210*********[202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博物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53*****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桂峰/王宇

电话:153*****864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题展 制作 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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