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肇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肇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活动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要求,我市现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具体以肇庆市商务局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肇庆市内报废已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匹配使用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充电器),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新购车辆销售价格为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标准要求。

  四、补贴流程

  (一)消费者自行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交付并委托办理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完成上牌登记后,通过活动平台“云闪付APP”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行驶证等原件扫描件,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旧车回收证明由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二)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注销登记流程如下:车主携带车辆到回收拆解企业或网点(可委托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办理)——交车辆(带号牌、行驶证)——车主填写注销申请(委托)书并签名——车主手持申请书、身份证(头像面)拍摄照片(大半身照)——将完整的车辆(含车架、蓄电池、充电器等)连同牌证、申请书(贴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交回收企业[委托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办理的,由商家开具收据交车主,商家将完整的车辆(含车架、蓄电池、充电器等)连同牌证、申请书(贴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车主个人信息(联系电话、车辆残值接收银行账号)交回收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代办平台拍照上传图片资料(车主照片可在相册选取)——交警部门后台审核、办理注销登记——系统生成注销证明(套地市车管所业务电子印章)——注销证明(图片格式)回传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将回收证明、注销证明(电子版)发送给车主。上述照片证明材料采集符合标准要求的,车主可不到现场采集。

  (三)在活动平台“云闪付APP”填报信息流程如下:手机下载“云闪付APP”——打开后选择“以旧换新”——按照操作指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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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参与规则

  (一)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必须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必须一致;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二)政府补贴的具体兑现时间以全部职能部门完成资料审核通过时间为准。

  (三)申请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主动推送报废回收网点信息,并准确填报系统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若因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补贴纠纷,其责任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行承担。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购车人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个人消费者及时依法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对拒不退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1次补贴指标。

  (六)消费者个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需将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给有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回收(详见附件2),并与回收企业做好交接手续。回收企业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回收价格,鼓励在成本范围内提高回收价格,让利于民。

  六、参与活动商家

  第一批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名单详见附件1,我局将持续对后续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分批进行公布。

  七、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一)签订服务承诺。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需签订书面承诺书,就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

  (二)加强巡查督导。各级商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商户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查不法行为。对于涉嫌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的商户(机构)和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四)商户动态更新。对活动中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八、咨询电话

  银联商务(活动平台“云闪付APP”):0758-*******

  肇庆市商务局:0758-*******

附件:1. 2024年肇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

   2. 肇庆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肇庆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附件1.2024年肇庆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et

2.附件2.肇庆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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