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XZH2024-0925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县级自筹 |
联系人 | 梁女士 | 联系电话 | 150*****40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9-26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29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29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29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001 | GSXZH2024-0925 | 服务类 | ******.0 |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GSXZH2024-0925
二、项目名称: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
(1)填报红河水文站上下游工程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申请书;
(2)编制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
(3)承办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
(4)完成项目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的修编、评审工作,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及报批要求;
(5)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书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
(6)负责取得泾川县龙王桥拆除重建工程对红河水文站影响水文监测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四、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者水利行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许可证;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综合实力及能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以原件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面);
6、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纳税及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8、近三年参加各类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间;
10、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1、投标人须提供《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进行。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泾川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216
邮 编:******
地 址:泾川县农林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鑫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倩
电 话:150*****402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恒和大厦1904室
标签: 编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