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4〕- 2562号)精神,为改善我县农业机械化基础作业条件,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特对我县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项目区全部用于粮油作物生产。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在撂荒土地、已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土地,具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条件、地方积极性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选点布局,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推进。安排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区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5%,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不纳入本项目范围。
二、申报对象
宣汉县辖区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主体,拟在全县遴选5~7个实施主体。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公告在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并在申报期内受理2024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请,受理期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申报资料开展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项目拟实施主体。申报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具有流转集中连片土地200亩以上且该土地适合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三是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
四、项目建设内容、时限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坚持属性不变、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产业融合、绿色生态原则,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项目区内细碎异形的地块进行合并调整,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作业需要。建成后项目区实现“四变一通”(地块小变大、短变长、陡变缓、弯变直、互联互通),显著改善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作业生产效率,达到应种尽种、宜机作业,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单个推广应用基地(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建成1000亩以上推广应用基地1个;
(二)建设时限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一) 补助标准
项目严格实行“自愿申报、自主实施、先建后补”方式。按缓坡化旱地、坡式梯台旱地、水平条田、水平梯田等四种类型予以补助,省级财政补助每亩最高不超过15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省级财政补助总额450万元。
五、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实行“自主申报、谁用谁建、先建后补”的灵活有效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4〕- 2562号)要求,牵头做好项目的实施主体申报、遴选实施主体、方案审批备案、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建设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质量。
1.申报。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并报送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初步审核推荐签字盖章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遴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踏勘,根据细则和踏勘情况对申报主体进行遴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拟实施主体。
3.公示。拟扶持项目主体确定后,将拟扶持对象名称、拟扶持项目、扶持内容、扶持金额、实施要求、所在地方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等,在项目实施乡(镇)、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申报要求
1.编写项目申报书。各乡(镇)、村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指导,不得代编代报。申报主体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后,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初步审核后,填写申报推荐表并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包括各项目主体应具备的相关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报送时间。2024年10月8日之前。
4.报送方式。相关主体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3份,并报送电子档。
受理单位: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朱有品,联系电话:139*****848;邮箱:*********@qq.com
5.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申报主体报送项目申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 银行资信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 项目建设地位置图和基地照片3—5张(彩色)
(5) 相关农业项目业绩证明。
(6) 附件3要求的相关佐证资料。
(7)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其他事项
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宣汉县+实施主体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2.宣汉县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
3.宣汉县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宣汉县+实施主体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
申
报
书
(式样)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单位):
申 报 时 间:2024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区区位情况、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条件、经济发展、人口情况等。
农业发展情况:基础设施(生产道路情况)、耕地情况,主导产业,规模化经营情况,农机化发展现状(农机总动力、机械化综合水平、主导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3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拥有量),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其中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情况)等。
二、建设布局
(一)建设思路与目标。
(二)建设布局。包括布局规模、项目区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实施主体情况等。
三、建设内容及进度
(一)建设内容,技术路径。包括改造总面积,其中:缓坡化旱地、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面积。每种类型具体建设内容。有多少地块,大中型拖拉机在连通地块中单向行驶最大距离多少公里等。
(二)进度安排。
四、资金筹措
投资总概算,资金来源及构成,补助标准等。
五、效益分析
预计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包括项目建设面积、改造后新增面积、拓展撂荒地面积、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情况、节本增效情况、农民增收情况等。
六、保障措施
组织构架、技术保障、机制创新和监督管理等。
附件2
宣汉县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主体名称 | 项目建设规模 | 补助标准(元) | 投资概算(万元) | 改造后主导产业 | ||||||||||||||
面积(亩) | 项目区(个) | 缓坡化旱地 | 水平条田 | 水平梯田 | 坡式梯台旱地 | 总投资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县 级 资 金 | 业 主 投 资 | ||||||||
总计 | 缓坡化旱地 | 水平条田 | 水平梯田 | 坡式梯台旱地 | 项目区个数 | 集中连片200亩—1000亩项目区 | 集中连片1000亩及以上项目区 | |||||||||||
合计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宣汉县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4〕- 2562号)精神,改善我县农业机械化基础作业条件,加快盆周山区农机化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特制定宣汉县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
一、总体目标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指引》和《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和标准,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坚持宜田则田、宜地则地,综合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田地块开展小变大、短变长、陡变缓、弯变直、互联互通改造,修建农业机械通行道路、进出坡道,贯通沟渠。改造之后项目区实现“四变一通”,显著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达到旱涝保收、宜机作业,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2024年,全县计划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面积3020亩,其中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的推广应用基地(项目区)5~7个,建成1000亩以上推广应用基地1个。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绿色生态原则。在区域上全部以粮油产业发展布局。不改变耕地使用属性,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在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具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条件、地方积极性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选点布局,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推进。
(二)坚持项目建设“放管服”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先建后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对于适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依法不进行招标。由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确认,按技术规范自行组织实施,依规施行先建后补。
(三)坚持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受益者投工投劳投资,通过主动争取、主动结合、主动参与、整合各类农业项目,形成联动和共同推进的格局。优先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
(四)坚持创新机制,谁用谁建原则。创新建设机制和经营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采取流转土地、全程托管、改后反包等经营模式,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改造,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自主申报、谁用谁建、先建后补”的灵活有效机制。
三、遴选范围
县域范围内自愿申报实施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且经乡镇同意推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主体,拟在全县遴选5~7个实施主体。
四、确定原则
(一)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在《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文件发布后根据需求主动申报的主体中遴选确定。
(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视,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大,干部群众和业主积极性高,具备农村“三变”条件的地方优先。
(三)项目实施主体为宣汉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优先、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四)项目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以川粮油为重点,原则为现代农业“10+3”产业重点布局县涉及乡镇(街道)。
(五)生产经营规模适度,鼓励整村、整镇、整域(地形区域)推进。拟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优先。
(六)对项目申报拟改造实施区域为2018年以来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范围的经营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七)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资格。
(八)相关乡镇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审核把关。
五、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一)申报资料方面(总分30分)。
1.提供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得5分,未加盖公章的得3分;
2.提供项目申报推荐表(签字盖章)得5分,未取得乡镇推荐或推荐作假的不得分;
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法合规且真实的得5分,未提供或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4.提供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真实的得5分,无征信报告或作假的不得分;
5.提供初步规划面积(细化到每一项改造项面积的)得3分,未提供初步规划面积不得分;
6.提供规划影像图片资料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7.提供新型经营主体财务报表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优先秩序方面(总分25分)
1.主体获得“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或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得3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项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0.5分,可累加积分,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
2.申报改造撂荒地200亩以上的得7分,改造撂荒地100亩—200亩的得4分,改造撂荒地100亩以下的得2分;
3.申报改造地区域属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得6分,不属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不得分;
4.申报改造地块业主流转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得5分,连片面积200—300亩的得3分,连片面积200亩以下不得分,申报地块得分计最高得分部分;
(三)经营主体实力方面(总分20分)
1.农机装备原值≥80万(除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其他经营主体≥50万元)得8分,农机装备原值每少10万少得1分;
2.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规模500亩以上的得6分,流转土地规模400—500亩的得4分,流转土地规模300—400亩的得2分;
3.具备农机、农经、农艺、财会等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的得4分,具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得分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4.注册资金大于30万元的得2分;
(四)经营业绩方面(总分10分)
1.2023年经营收入≥50万元且有盈利的得5分,经营收入小于50万元的得3分,亏损的则不得分;
2.连续3年不间断开展经营活动的得3分;
3.农资(技)经营或农机作业服务大于300亩的得2分,低于300亩的不得分;
(五)诚信及综合评价方面(总分15分)
1.申报主体信誉良好,无质量投诉、信访、纠纷事项得5分;
2.乡(镇)、村支持且群众积极性高得5分,不支持的不得分;
3.评审小组根据现场踏勘认定必要实施得5分,认定不必要实施的不得分。
标签: 农机作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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