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202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202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202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LBCG*******
项目名称: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202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元
最高限价(如有):共分为2个包:
一包最高限价*******.63元,建设内容为:河北村 1 路、河北村 2 路、禅堂村路、双李村路(含支路)4条道路进行改造,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路基、路面、排水、交通、交叉等工程。
二包最高限价******.47元,建设地点位于大吴村,建设内容包括:大吴村道路改造,沥青路面配套路基、路面、排水、交通、交叉等工程。
采购需求: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202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禅堂镇域内大吴村路、河北村 1 路、河北村 2 路、禅堂村路、双李村路(含支路)5条道路进行改造,总长度约 2129 米,路面宽 3.5--10 米,其中大吴村路为沥青路面,其余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路基、路面、排水、交通、交叉等工程。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
(1)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工程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开标 二 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1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孙书记 138*****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奇石小镇仁义街220号
联系方式:王工 199*****7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99*****745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标签: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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