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碎石、机制砂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碎石、机制砂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二局/海南公司/漳汕高铁二标2分部
发布时间:2024-09-26 19:13:37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02 09:00:00
内容: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
(碎石、机制砂)
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CC-ZSGT0202XJ-2024-021
1. 询价条件
1.2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已承建漳汕高铁项目,项目业主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福建省政府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5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碎石、机制砂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ZSZQ-2标二分部施工线路总长6.026km,其中路基1.588公里、桥梁4.438公里,桥梁占比73.6%。线路位于漳州市漳浦县,自DK39+940.45开始经过三镇七村,分别为:绥安镇(查岭村、寨窑村、半径村、马坑村、下学村、威惠社区)、石榴镇(梅东村、石古农场)、大南坂镇(上浦社区),结束于DK45+966.574,施工内容为:三石大桥、三角埔特大桥、半径大桥、下学特大桥及区间路基,其中下学特大桥为本分部的控制性重难点工程。工程总造价*****万元。
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2.2 询价内容
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一包一投。
2.3 询价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询价依据
本次询价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询价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询价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询价“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及铁路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模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9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询价碎石、机制砂生产厂家只能为华安礼成机制砂有限公司,不接受以其它生产厂家的碎石及机制砂报价,税率为3%。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④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装车费、卸车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⑤按买方要求办理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对账且卖方将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后,扣除结算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9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材料60%的价款,15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合同材料35%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12个月)满后60日内结清。招标人根据资金情况,货款由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承兑汇票6个月内买方不贴息,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超过货款金额的35%)的方式支付至卖方在本合同载明的指定收款账户。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电子询价文件自行下载。
5.2投标人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报名后自行购买询价文件。
本次标书费由询价人开具收款收据给投标人。
5.3询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询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询价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询价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0月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询价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询价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询价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询价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马坑村
联 系 人:盛强
电 话:盛强(198*****998)
邮 箱:*********@qq.com">*********@qq.com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询价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汕高铁福建段2标项目部二分部 | 碎石 | 5-10mm | 吨 | 1500 | 生产厂家必须为华安礼成机制砂有限公司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2200 | |||
3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500 | |||
机制砂 | 中砂 | 吨 | 4000 | ||||
地材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细骨料、粗骨料的性能和检验要求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2018的相关要求,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2、技术要求
2.1、细骨料的技术要求
2.1.1、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
方孔筛(mm) 累计筛余(%) 级配区 | Ⅰ区 | Ⅱ区 | Ⅲ区 | |
9.75 | 0 | 0 | 0 | |
4.75 | 10~0 | 10~0 | 10~0 | |
2.36 | 35~5 | 25~0 | 15~0 | |
1.18 | 65~35 | 50~10 | 25~0 | |
0.6 | 85~71 | 70~41 | 40~16 | |
0.3 | 95~80 | 92~70 | 85~55 | |
0.15 | 天然 | 100~90 | 100~90 | 100~90 |
机制砂 | 97~85 | 94~80 | 94~75 |
注:除4.75mm和0.60mm筛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2.1.2、细骨料的碱活性应按照《铁路混凝土》TB/T 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和相关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
2)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
2.1.3、细骨料的其他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细骨料的性能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C30 | C30~C45 | ≥C50 | ||||
1 | 含泥量 | ≤3.0% | ≤2.5% | ≤2.0% | 按GB/T *****检验 | |
2 | 泥块含量 | ≤0.5% | ||||
3 | 云母含量 | ≤0.5% | ||||
4 | 轻物质含量 | ≤0.5% | ||||
5 | 有机物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
6 | 压碎指标(机制砂) | ≤25% | ||||
7 | 石粉含量(机制砂) | MB<0.5g/kg | ≤15.0% | 按GB/T *****检验 | ||
0.5g/kg≤MB<1.40g/kg | ≤100% | ≤7.0% | ≤5.0% | |||
MB≥1.40g/kg | ≤5.0% | ≤3.0% | ≤2.0% | |||
8 | 吸水率 | ≤2.0% | ||||
9 | 坚固性 | ≤8% | ||||
10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SO3计) | ≤0.5% | ||||
11 | 氯化物含量(以CL-计) | ≤0.02% |
注:1、冻融破坏环境下,细骨料的含泥量应不大于2.0%,吸水率应不大于1%。
2、当细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2.1.4、交货时的数量验收方式
1)水洗机制砂按收货时过磅重量验收。水洗机制砂进场后,买方实测含水率(买方试验室对同一批次进场的水洗机制砂只抽检含水率明显偏高的(目测运输车辆明显滴水量大)1车作为本批次进场水洗机制砂含水率实测数据。每批次水洗机制砂进场时,由物资部过磅员通知拌和站试验检测组人员在过磅前从运输车货箱取样。试验人员取样时,取货箱存放水洗机制砂表面往下80cm处机制砂作为检测样本,取样约2kg,试验检测500g两份,通过烘箱烘干后前后量差计算含水率,再取两份试验检测含水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批次水洗机制砂的含水率)。水洗机制砂按照实测含水率值减去3%进行扣水。水洗机制砂实际结算重量=过磅去皮净重-应扣含水量,其中应扣含水量=过磅去皮净重×(实测含水率值-3%)。但实测水洗机制砂含水率大于10%的,将被视为不合格产品,买方不予接受,由卖方予以退换货。水洗机制砂含水率检测结果由各拌和站试验检测组人员检测并留存记录,试验室、物资部、供应商三方签字确认。
2.2、粗骨料的技术要求
2.2.1、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2.2.2、粗骨料宜选用同料源两种或多种级配骨料混配而成。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
公称粒级(mm) | 累计筛余,按质量(%) | ||||||||
方孔筛(mm) | |||||||||
2.36 | 4.75 | 9.5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53 | |
5~10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 - | - | - | - |
5~16 | 95~100 | 85~100 | 30~60 | 0~10 | 0 | - | - | - | - |
5~20 | 95~100 | 90~100 | 40~80 | - | 0~10 | 0 | - | - | - |
5~25 | 95~100 | 90~100 | - | 30~70 | - | 0~5 | 0 | - | - |
5~31.5 | 95~100 | 90~100 | 70~90 | - | 15~45 | - | 0~5 | 0 | - |
5~40 | - | 95~100 | 70~90 | - | 30~65 | - | - | 0~5 | 0 |
注:1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1/2),且不应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2、配置强度等级C50及以上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
2.2.3、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粗骨料的压碎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30 | ≥C30 | ||||
岩石种类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碎石 | ≤16 | ≤20 | ≤30 | ≤10 | ≤12 | ≤13 |
卵石 | ≤16 | ≤12 |
注: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2.2.4、粗骨料的碱活性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鉴别和相关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
2)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粗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
3)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粗骨料,其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10%。
2.2.5、粗骨料的其他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各级配骨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也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粗骨料的性能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C30 | C30~C45 | ≥C50 | |||
1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10% | ≤8% | ≤5% | 按GB/T *****检验 |
2 | 含泥量 | ≤1.0% | ≤1.0% | ≤0.5% | |
3 | 泥块含量 | ≤0.2% | |||
4 | 岩石抗压强度(碎石) | 大于等于1.5倍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 | |||
5 | 吸水率 | ≤2.0%(冻融破坏环境下≤1.0%) | |||
6 | 紧密空隙率 | ≤40% | |||
7 | 坚固性 | ≤8%(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5%) | |||
8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SO3计) | ≤0.5% | |||
9 | 氯化物含量(以CL-计) | ≤0.02% | 按TB/T3275检验 | ||
10 | 有机物含量(卵石) | 浅于标准色 | 按GB/T *****检验 |
2.2.6、交货时的数量验收方式
1)水洗碎石按收货时过磅重量验收。水洗碎石进场后,买方实测含水率(买方试验室对同一批次进场的水洗碎石只抽检含水率明显偏高的(目测运输车辆明显滴水量大)1车作为本批次进场水洗碎石含水率实测数据。每批次水洗碎石进场时,由物资部过磅员通知拌和站试验检测组人员在过磅前从运输车货箱取样。试验人员取样时,取货箱存放水洗碎石表面往下80cm处水洗碎石作为检测样本,取样约2kg,试验检测500g两份,通过烘箱烘干后前后量差计算含水率,再取两份试验检测含水率的平均值作为本批次水洗碎石的含水率)。水洗碎石按照实测含水率值进行扣水。水洗碎石实际结算重量=过磅去皮净重-应扣含水量,其中应扣含水量=过磅去皮净重×(实测含水率值)。水洗碎石含水率检测结果由各拌和站试验检测组人员检测并留存记录,试验室、物资部、供应商三方签字确认。
2.3、片石质量应符合买方要求,按照过磅重量进行验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每批到货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提供质量文件。
2、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行业标准;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TB*****-2018)出具的近三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年内)全部投标物资(,机制砂、碎石5-10,碎石10-20,碎石16-31.5)检测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各至少1份),矿山开采的砂石料还应提供其母岩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障措施。
4、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厂家等)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要求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投标人须对投标运杂费进行分析,明确吨公里单价。
(五)验收标准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绝,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测结果又异议的,以双方认可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物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必须更换拒收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测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水洗机制砂、水洗碎石进场卸车前,卖方物资部、试验检测组应对骨料的含泥量、石粉含量、针片状含量等外观质量进行目测检验,目测检验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得卸车,应进行取样试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直接清退。
进场卸车前,买方试验检测组还应使用氯离子快速检测仪每车抽查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直接清退,不得进入料仓。
5、计量、验收方式:验收数量以甲方的电子计量衡计量为准,乙方出厂磅单数为参考,合理磅差率3‰,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以乙方出厂磅单数量验收。合理磅差率外的正/负误差按照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若乙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甲方验收单位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最终验收数量应结合含水率检测结果扣除含水量后确定。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碎石、机制砂投标物资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 询价编号: | :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报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总价(元) | |||||||||
C | B1 | N | A1=B1/(1+N)*C | D=B1×C | ||||||||
1 | 碎石 | 5-10mm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吨 | 1500 | 3% | 华安礼成机制砂厂 | 2#拌和站 | 136KM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2200 | 3% | |||||||
3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500 | 3% | |||||||
4 | 机制砂 | 中砂 | 吨 | 4000 | 3% |
注:1.本报价已充分考虑货源组织、运输及便道等各种情况,交货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中铁十二局2#拌和站。
2.详细支付条款请见招标公告中4.2.1⑤条款。投标单价取整数,总价取整数。
含税投标到站合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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