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已由石家庄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合作方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南三环以南、太行南大街以西、昆仑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北,分二期实施,一期为全自动化立体库、低温冷库、全温带多层冷库、候补式冷库、食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冷链综合中心、交易展示中心等,二期为绿色城配调度中心、标准化冷库、保税物流中心、交易展示中心、中央厨房等,总占地面积约995亩(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为利用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16.20MWp。布置在集配中心建筑物顶部。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2.3项目合作期分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6个月(本项目分期实施,建设期以每期建设项目实际交付之日计算),运营期自整个光伏项目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之日起20年。2.4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电费优惠”的合作方式,所发电量优先供招标人使用并享受优惠电价,余电并入国家电网,所发电量不足以供招标人使用时,不足部分招标人仍使用国家电网的供给。在不影响集配中心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维、移交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屋顶光伏、屋面加固(如需要)、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或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自行施工建设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6至2024-09-30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7 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十一楼第二视频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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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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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冷链物流城市集配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二次) | 无 | 0 |
标签: 分布式光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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