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柯城传媒集团

项目名称: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做强做优柯城区宣传舆论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市级主流媒体更好地发出柯城好声音,我单位拟开展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该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联办《柯城新闻》电视栏目并在市级电视台播出,同时在《衢州新闻联播》和三衢客户端等市级及以上电视栏目、新媒体发稿等,合作期一年。由于合作对象具有唯一性,本次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与衢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理由如下:衢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衢州电视台、三衢客户端等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其中衢州电视台是衢州地区唯一能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地市级电视主流媒体,三衢客户端是市委市政府唯一官方新闻客户端。由于柯城区没有电视台,《柯城新闻》电视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由衢州电视台播出,双方合作具有唯一性、延续性。鉴于本次宣传合作项目要求高、专业性强等特点,又考虑到衢州地区地市级电视台、官方新闻客户端只有一家,合作对象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基于以上原因,柯城区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申请对柯城区电视新闻和新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衢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城区三江东路12号1幢2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10-09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城传媒集团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0-*******

地 址:荷三路2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

地 址:荷三路行政中心9号楼2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 电视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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