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龙湖嘉苑北小区室外供配电13#、15#-23#、25#、26#楼范围内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标段
林州市龙湖嘉苑北小区室外供配电13#、15#-23#、25#、26#楼范围内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标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2024-1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龙湖嘉苑北小区室外供配电(13#、15#-23#、25#、26#楼范围内)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9月11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原采购信息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龙湖嘉苑北小区室外供配电(13#、15#-23#、25#、26#楼范围内)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
2.最高预算金额:一标段*******.99元,二标段*******.38元。
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标段: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30天内完成。二标段: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60天内完成。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按照最新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所在地质检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方设计质检验收标准。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求货物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供货。
2货物数量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据实结算。
3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规定的时间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全部合同规定内容需支付的货物、装、卸、运输、工资、保险、13%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所有风险;中标人如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 因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问题耽误采购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5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运输、现场的装卸过程中及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均由中标方负责,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在本项目中一切事故风险,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变更为:
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龙湖嘉苑北小区室外供配电(13#、15#-23#、25#、26#楼范围内)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
2.最高预算金额:一标段*******.99元,二标段*******.38元。
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标段: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30天内完成。二标段: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60天内完成。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按照最新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达到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所在地质检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方设计质检验收标准。
6.质保期:二标段自通电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7.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求货物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质量供货。
2货物数量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据实结算。
3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规定的时间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全部合同规定内容需支付的货物、装、卸、运输、工资、保险、13%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所有风险;中标人如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 因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问题耽误采购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5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教育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运输、现场的装卸过程中及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安全防范措施,均由中标方负责,因安全措施不当,造成在本项目中一切事故风险,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更正时间:2024年09月26日
三、其他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89******X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88号
联系人:谭炳丽
联系方式:15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FB9FC5F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国家863林州科技产业园A1栋东区六楼
联系人:刘世杰
联系方式:133*****56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林州市城投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38*****72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炳丽
电 话:15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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