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系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系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324**********-********

项目名称: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系统

预算编号: 1524-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采购预算金额:1,420,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420,000.0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新场镇。
本项目的磋商范围与工作内容包括: 本次项目为规范停车现象,均衡停车场泊车情况,减少路面交通压力,做到真正的排堵保畅,建设停车诱导系统。该系统为停车诱导屏指引机动车合理规范的停车。系统采用三级诱导原则,由远及近、由外及内,逐步诱导车辆从片区外围到具体停车场停车。
在古镇周边7个合法合规经营的正规停车场库设置三级停车诱导屏,在本市已建成的三条交通要道S2、S3、申江南路的出口匝道下游至新场古镇的必经之路上设立一级停车诱导屏,在新场镇实现开发一套停车诱导发布系统,实现对停车诱导屏的发布控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应商可自报少于90个日历日的其他时间。软件开发质量保证(免费技术支持)期为1年,供应商可自报多于1年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2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11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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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停车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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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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