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以明财发[2016]42号、4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单位: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化县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化县水茜镇、安乐镇、石壁镇境内;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工程施工建安费约2236万元;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A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蕉坑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805万元;
B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安乐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810万元;
C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石壁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平台创建项目,工程造价约620万元;
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 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注册地在宁化县区域内的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9、历年承担宁化县农发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未完成业主竣工验收且未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材料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3 时0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六楼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另行出售,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3.00%(含)~5.99%(含)]。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建审施招[2016]第051号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化县客家国际大酒店二楼国际宴会A厅(宁化县东大路13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龚先生、罗先生、邹女士
联系电话:137*****508159*****362137*****695139*****9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六楼
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 6100 1001 0000 038966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保证金咨询事宜联系电话:****-*******

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6]第051号
开标时间:2016-10-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建审施招[2016]第0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以明财发[2016]42号、4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单位: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化县2016年度(第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化县水茜镇、安乐镇、石壁镇境内;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工程施工建安费约2236万元;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A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蕉坑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805万元;
B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安乐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810万元;
C标段:宁化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石壁溪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平台创建项目,工程造价约620万元;
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 8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注册地在宁化县区域内的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9、历年承担宁化县农发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未完成业主竣工验收且未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材料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3 时0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六楼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另行出售,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3.00%(含)~5.99%(含)]。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建审施招[2016]第051号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化县客家国际大酒店二楼国际宴会A厅(宁化县东大路13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单位名称:宁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龚先生、罗先生、邹女士
联系电话:137*****508159*****362137*****695139*****9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六楼
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 6100 1001 0000 038966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保证金咨询事宜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治理 农业综合开发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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