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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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课题
发布时间:2024-09-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KY*****课题-在线监测仪的试制、加工及试验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DGC-WZ-GKZB-24-1867

2.2 项目名称:

KY*****课题-在线监测仪的试制、加工及试验项目

2.3 项目概况:

在线监测仪的试制、加工及试验技术任务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在线监测仪1套,包括: 1)泵、阀、离子色谱柱、抑制器、淋洗液发生器、检测器等核心部件的试制及加工,数据处理及控制系统软件的开发;2)常规阴阳离子、硼酸和锌离子的分析方法的开发;3)工程样机的安装、调试和试验等工作,使其达到任务书的指标要求,并对所提供设备和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技术指标的符合性以及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负责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甲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T0)后12个月,具体如下:

T0+1月,完成总体技术方案设计、质保大纲、进度计划、质量计划等文件提交;

T0+4月,完成离子色谱柱、检测器等核心部件设计、试制和优化,完成详细设计方案、完成样机制造和组装,形成样机实物展示;

T0+8月,完成软件设计和开发、完成仪器调试以及仪器性能验证,提交性能测试报告;

T0+12月,完成工程样机试验验证,提交工程样机试验报告、技术总结报告

2.7 质量标准:

满足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KY*****课题-在线监测仪的试制、加工及试验项目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5日17时00分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核建大厦

联系人:张杨博浩

联系方式:153*****886

邮箱:zhangybh@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925

,河北,廊坊市,北京市,西城区,海淀区,廊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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