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LJ-CG2024-06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74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排水、热力管网等内容进行提升改造,对
院内地面硬化、路沿石、停车场等内容进行维修改造,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新建1128套保障房天然气入户及电力配套等内容。对城南园区、交管局等保障
房进行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对6个老旧小区供排水、热力管网、停车场
、道路硬化、充电桩及电力、休闲娱乐设施等内容进行改造。对以上施工过程
进行全过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
册执业证书;
(5)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
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审计
报告(带可查二维码),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
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贰套,缺一不可,原件备查。开标时携带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 10时00分到2024年10月01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来人获取。获取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6室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5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5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监理,由伊县发改字[2024]257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
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魏洁
电 话:175099988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6室
联 系 人: 程雪萍
电 话: 18299959247
电子邮件: 9815959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PC)
—
监理,由伊县发改字[2024]257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
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EPC)
—
监理,招标单位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
金。
2、招标内容:
对74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供排水、热力管网等内容进行提升改造,对院内地
面硬化、路沿石、停车场等内容进行维修改造,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新建1128套
保障房天然气入户及电力配套等内容。对城南园区、交管局等保障房进行维修改
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对6个老旧小区供排水、热力管网、停车场、道路硬化、充
电桩及电力、休闲娱乐设施等内容进行改造。对以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
监
理
期
限
:
计
划
自
2024
年10月11日始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
册执业证书;
(5)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
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审计
报告(带可查二维码),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
单位公章。如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贰
套,缺一不可,原件备查。开标时携带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
5、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
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6室领取磋商
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11:00
递交地点: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北门1号商业楼4楼415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魏洁
联系电话:1750999886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雪萍
联系电话:0999-88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