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算力2024年第七期算力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临港算力2024年第七期算力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临港算力2024年第七期算力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M-SLZB********,招标人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临港算力2024年第七期算力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6元人民币(不含税价)。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含支持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和推理业务的高性能算力服务以及算力维护服务。提供的算力服务总体算力规模不低于23.7PFLOPS(FP16非稀疏),单个算力节点包含8张GPU,共3个算力服务节点,合计24块高性能GPU卡。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1.2.4服务地点:江西九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6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潜在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大堂),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投标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投标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本项目开标将于5.1规定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招标人联系方式:吴帆、138*****87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
联系电话:136*****608、135*****257
联系邮箱:caowei.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2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标签: 第七期算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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