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管理人招标公告
选聘管理人招标公告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安徽筑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竞选破产管理人二次公告
2024年7月2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余初阳的申请,依法作出(2024)皖11破申10号民事裁定,受理安徽筑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将该案指定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于2024年9月10日发布竞选破产管理人公告,截止申报期满,申报的管理人人数不符合竞选条件,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重新发布招募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1日,安徽筑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半塔村,法定代表人为钱珂。经营范围为建筑环保新材料的研发、技术服务;预制构件设备制造、安装;混凝土结构件制造、销售;混凝土制品销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起重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限于编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滁州市内具有二级管理人资质以上且具有独立办理有产可破案件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本案不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机构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应不少于15 人,且一半以上应具有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组长和副组长应有破产管理人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五年 内(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及其派出的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凭证。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 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 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 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 量及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止 2024年10月10日上午11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来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提交 书面申请。
五、选任规则
本院于202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11时在来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来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本院民事审判庭 詹昌璐法官 联系电话:0550-*******
监督电话:本院纪检监察组 0550-*******
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标签: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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