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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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27 至 2024-10-10
撰写单位: 辽宁毅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林子懿
(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93,540.00
最高限价(元):2,193,540
采购需求:

一、工程内容:大东宝马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履行期限:5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施工地点:山嘴子路。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2个月后且完成结算,支付至结算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且完成结算,支付至结算金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6个月后且完成结算,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含3%质保金)。

七、质保期:2年。

八、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报价依据: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地貌状况、交通等情况均应详细研究明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均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取费: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2017)相关规定标准计算。

1.3规费、税金:按照国家、辽宁省现行规定执行。

2、供应商选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规范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或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报价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

九、其他事项

1、成交单位不得非法分包和转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

2、施工现场要求:

2.1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

2.2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

2.3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

2.4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甲方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合同履行期限:5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毅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毅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2号云顶大厦A座2-23-2
联系方式: 024-********139*****897
邮箱地址: LNYCXMGL@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二台子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毅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子懿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基础设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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