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户不良债权追索法律服务项目

关于25户不良债权追索法律服务项目

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5户不良债权追索法律服务项目

询价邀请函


河南创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5户不良债权追索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招标,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项目编号:HNCH【2024】073号

1.2项目名称: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5户不良债权追索法律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清收25户不良债权回收;

1.4服务期限:全部清收25户不良债权回收完为止;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分所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并由总所承诺对分所的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2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近3年内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施以处罚、处分或者其他监管措施的记录;

2.3服务团队的律师有连续3年以上正式执业经历,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扎实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

3询价时间及地点

3.1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分。

3.2报价地点:夏邑县腾飞大道与长寿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北楼16楼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报价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单(以上所需原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

4、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询价函后,请于2024年10月09日前以传真或现场到达的方式予以确认。

5、媒体发布:

本次招标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夏邑县天龙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系方式:188*****11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0-*******

2024年9月26日


标签: 不良债权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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