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三山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巴林左旗三山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QZB/2016-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林左旗三山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左发改字[2016]213号,招标人为巴林左旗教育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巴林左旗三山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三山乡三山寄宿制学校院内。

计划投资额:概算约248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学生食堂一栋,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及其附属工程建设。

工 期:日历日210天

质 量:合 格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以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内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附后)。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其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巴林左旗招投标办公室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2、监理标段: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建专业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企业须具有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施工标段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原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携带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安全员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证。

(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均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或对帐单。

(4)、提交(赤峰市、巴林左旗或报名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2监理标段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参与项目人员执业证书。
(2)、提交(赤峰市、巴林左旗或报名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3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27日至 2016 年10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地点在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2室。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8时30分,地点为巴林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林左旗教育局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系人:韩毅仁 联系电话:****-*******

巴林左旗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文铁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平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7日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及项目班子成员,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经确定中标后,本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中必须在岗,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标签: 食堂建设 学校 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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