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玛刀放射源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伽玛刀放射源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医院伽玛刀放射源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02-F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01

伽玛刀放射源处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甲方指定地点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且甲方取得《军队单位开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审批表》批复后30日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300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本项目处置涉及放射源辐射安全风险,报价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和范围包含“Co-60 I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供应商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Co-60 I类”)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bjsmbcgz@126.com。联系电话:010-********

(五)谈判文件售价:/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谈判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某单位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9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010-********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放射源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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