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H*******

项目名称: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司法局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采购单位设置此条款的依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材配送服务,属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故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司法局

地 址:惠州市下埔大道22号

联系方式: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十六号小区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2-*******

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


标签: 食堂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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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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