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旧机动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公车改革旧机动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委托,对涪陵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旧机动车辆拍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保证金(元) |
涪陵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旧机动车辆拍卖服务 | 1年 | 1家 | 6000 |
向车辆拍卖成交竞买人收取。
三、磋商资格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响应方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响应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9月2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
(五)报名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00至2016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30(竞标方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方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二)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请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保证金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扫描后发到我单位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到贵公司账户。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涪陵区政府采购网、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39*****560
(三)保证金退付: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
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023)********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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