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二)拟订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助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环境监测。

(四)负责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和保护区社区共建、共管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保护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

(六)完成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03年12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保护区管理局;2012年7月完成“三定”方案;2019年6月机构改革完成。市十万大山保护区保护局是市林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十万大山森林旅游管理委员会牌子,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32名,设局长1名(副处长级),副局长2名(正科长级),科级领导职数13名。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资源保护科、资源利用科、科研宣教科和社区事务科;设5个派出管理站,即平隆山、垌中、大龙山、松柏和汪乐管理站,派出管理站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总数32名(其中局机关13人,派出管理站19名),现在编在岗人员29名(其中双肩挑1名),空编3名,退休人员7名;聘请护林人员9名。


第二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本级2023年度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市十万大山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83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4.76万元,年初结余结转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总收入788.62万元,增加46.14万元,增长5.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7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3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实施市本级投资的自然保护地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0万元,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0万元,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主管部门防城港市林业局给予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13.76万元,减少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防城港市林业局2023年没有下拨相关工作经费。

5.事业收入0万元。2022年度事业收入决算数0万元,持平。

6.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经营收入决算数0万元,持平。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决算数0万元,持平。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减少48.4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实施的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22年基本完成竣工,工程款也基本结清。从而使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有所下降。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34.7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4.7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14万元,增长5.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及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了18.66%,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引进人才费用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24.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调整,相应的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导致。

3.节能环保支出260.8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增加200.1万元,增长了329.17%,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4.农林水支出455.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支出、自然保护区管理及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94万元,下降了23.74%。下降主要原因为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项目支出金额减少导致。

5.住房保障支出40.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长,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增加导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3.03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资金按计划支付完成,不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53万元,增长14.94%。其中:基本支出503.40万元,项目支出331.36万元。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96.17万元,支出决算为83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 5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未能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2023年期间有2名在职在编同志调离本单位,所需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所致。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及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4.9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0.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期间有2名在职在编同志调离本单位,所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所致。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38.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涉及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项目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5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4%。较初预算数增加了10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基本支出增加所致。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动植物保护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长,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增加导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4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434.5万元,决算为47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0%。较年初数增加了36.0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增和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2.88万元,决算为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较年初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支出减少导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1.15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2%。较年初预算增加了0.19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支付物业补助费增加所致。

四、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4万元,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不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2023年本单位不安排人员出国办公务或培训。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0万元。其中: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年初预算的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现已有2辆公务用车和16辆巡护摩托车,不计划添购公务用车。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2万元,年初预算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压减公务用车的出车频次。主要用于本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单位的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2万元,平均每辆公务用车开支1.6万元;2023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业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巡护摩托车,全年运行费支出8万元,平均每辆业务用车开支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8%, 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单位于2023年压减公务接待的频次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5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0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小轿车2辆,巡护摩托车1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18.51万元,执行数331.3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执行,年末均基本能够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331.36万元。 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52.1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3个,上级转移支付279.2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31.3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设计得不够详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设计情况较多,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二是项目进度材料提交效率低,影响项目资金支付速度;三是我局实施的项目大部分在野外,受雷雨天气和野外环境影响较大。针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设计细致落实,要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审阅项目设计图纸,落实好设计方方面面的具体问题;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三是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材料的收集,特别是项目工程进度材料,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兑付,实现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

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0 分,自评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239.2万元,完成预算的5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①数量指标完成情况。指标1:综合科学考察范围,为预期指标值≥*****.1hm2,2023年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完成9个专题的外业调查工作,综合科学考察范围已覆盖整个保护区。指标得分8分。指标2: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套),预期指标值为1套(含图、文、表、照片),2023年12月提交《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初稿)。指标得分8分。指标3: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套),预期指标值为1套(含名录、分布信息、视频等),指标野生动植物外业调查已完成,数据库资料未分析整理入库。指标得分4分。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指标:野生动植物种数量增加,预期指标值为明显,通过科学监测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十万大山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种数有明显增加。指标得分10分。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1综合科考报告按时完成率,预期指标值为95%,广西科学院于2023年底提交了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初稿),项目进度达到预期。指标得分10分。④成本指标完成情况。指标:项目总成本,预期指标值≤400万元。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对项目成本进行严格控制,不超概算。指标得分10分。⑤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指标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预期指标值为明显提升,通过项目的投入,广西十万大山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指标得分10分。⑥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指标1.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预期指标值为得到有效保护。项目的投入和持续的管护,广西十万大山保护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指标得分5分。指标2.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预期指标值为明显,广西十万大山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在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调节气候方面发挥作用明显,指标得分5分。⑦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指标1.持续发挥生态作用,预期指标值为显著,对广西十万大山保护区的持续项目投入以及持续的保护,生态作用得到持续发挥,指标得分10分。⑧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标1.十万大山保护区干部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预期指标值为≥85%,通过参与十万大山保护区的项目建设,十万大山保护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得到提升,满意度达85%以上,十万大山保护区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作用发挥明显,周边的群众满意度较高,指标得分10分。

十万大山保护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十万大山保护局的管护能力得到提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中,发现项目在设计过程中未能每个点都到位,对每个建设点现场情况把握不准,造成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二是受十万大山保护区野外条件限制及雷雨天气等原因,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造成部分项目逾期。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加强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二是积极与施工单位沟通,全局上下一条心全力抓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项目、十万大山保护区管护经费、十万大山保护区生态监测站建设项目、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等1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总体自评结果为一等。其中12个项目评结果为一等,0个项目评结果为二等,0个项目评结果为三等,0个项目评结果为四等,共涉及资金331.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执行,年末基本能够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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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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