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西村乡艾曲村火神庙保护修缮项目二次

修武县西村乡艾曲村火神庙保护修缮项目二次

报名中
修武县西村乡艾曲村火神庙保护修缮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7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浏览次数:8

公告中
2024-09-27 1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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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剩余2天13小时6分3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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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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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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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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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修武县西村乡艾曲村火神庙保护修缮项目位于西村乡艾曲村东南角,现存山门、东西配殿、拜殿、大殿。工程建设项目为:对拜殿屋面修缮、残损构件修整、木构架维修、补配内墙仿古抹灰、加固墙体、地面维修、木构架油饰和山门、大殿、月台、院落的地面修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展开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时间:2024-09-30 09:30:00

谈判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修武县文化城三楼文物保护中心

服务实施地: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艾曲村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文件下载2预览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30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9-27 10:37:45

采购编号:HNJZB********Z202*****106

采购单位:修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公告来源:https://cg.zbj.com/newdetailsDemand?id=******e75bd94c7683a*******f30e77
,修武县

标签: 火神庙保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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