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铠ipad项目职工宿舍1#、2#地块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立铠ipad项目职工宿舍1#、2#地块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立铠ipad项目职工宿舍1#、2#地块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HGC-2024-WY09-01)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立铠ipad项目职工宿舍1#、2#地块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的双层床、单人床、床头柜、衣柜、上吊柜、桌子、方凳等家具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尺寸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预算价约75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2.4供货期: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5日历天内将所有采购家具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其中,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5日历天内将第一批次的所有采购家具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6质保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厂商,或者是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厂商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代理商。
3.1.2 投标人所投货物(家具)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货物认证(十环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家具类等内容。
3.1.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账、保函、保单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亭湖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无需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采购量清单在网上自行获取,获取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B1nEDbRGouY8fiykKSeAw?pwd=29qh
提取码:29qh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三室。
7.3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上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http://www.ycepstc.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9*****757
2024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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