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标识牌和路名牌改造工程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道路标识牌和路名牌改造工程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高新区城市道路标识牌和路名牌改造工程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城市道路标识牌和路名牌改造工程一标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越发改项建(2016)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 / ;招标估算价: 390 万元。
2.3 招标范围:高新区城市道路标识牌和路名牌改造工程一标工程范围主要为人民东路以南段(包括鲁迅东路、延安东路、平江路、平江南路、舜江路、涂山东路、曹江路、阳明路、会稽路)。以及北至二环北路,南至二环南路,东至二环东路、西至环城东路标识牌改造,涉及会稽路、延安东路、胜利东路、平江路、涂山东路等37条道路共252块路名牌改造,具体详施工图纸。
2.4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三类 。
2.5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标段划分: / 。
2.8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6年 5 月至 2016 年7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企业在 / 年 / 月底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需要提交)。
3.3.3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近一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
3.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6 年9 月28 日至2016 年10 月9 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柒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进场并开工报告批准,以后每月按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量,经业主审定后每月计量款的75%支付。竣工验收后,资料基本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资料备案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付至合同造价的85%,结算经相关部门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按约定支付。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0 月27 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7室。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代 理 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高新区迪荡黄金时代对面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王一非 联系 人: 马丽燕
电 话: 0575-******** 电 话: 135*****70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4@qq.com
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绍兴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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