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诉讼管理系统开发(一期)招标公告
行政复议诉讼管理系统开发(一期)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部 的委托,拟对 行政复议诉讼管理系统开发(一期)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10001-0074
二、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复议诉讼管理系统开发(一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FC09056
项目内容:软件开发和硬件配套采购一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 年09 月28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9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11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10 月11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28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3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部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贺江峰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工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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