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和音美器材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2024年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和音美器材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样品清单及要求:
1.样品清单
序号 | 仪器编号 | 仪器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生物显微镜 | 1、总放大倍数:1000倍 | |
2 | 游标卡尺 | 1.产品为有效量程150mm、分度值1mm、测量精度0.05mm的普通游标卡尺,具有内测、外测、深度等测量功能。 | |
3 | 数据采集器 | 1、支持“实验教学与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实验教与学行为,为评测与分析提供完整的数据基础,拓展器内置《基础实验辅助控制软件》。 | |
4 | 杠杆尺及支架 | 一包装: | |
5 | 3*****02201 | 温度传感器 | 多功能温度传感器 |
6 | 条形盒测力计 | 量程0N-5N,分度值0.1N;示值误差≤1/4分度,升降示差≤1/2分度,重复性偏差≤1/4分度 | |
7 | 水电解实验器 | 电解液为10%NaOH或者5%H2SO4溶液。实验时间:制取20mL氢气,使用电压12V,时间约1min;实验器自带电源,自带固定支架,方便学生操作实验。采用相同条件电解Na2SO4溶液,时间不超过5min。电极材料为铂电极,应使电解水时产生的氢气与氧气的体积之比为2:1,误差≤5%;仪器无明显外观缺陷,便于操作、坚固耐用;刻度清晰耐磨,示数易于读取,铂金电极不易损坏,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内容必须与技术参数要求一致) | |
8 | 量筒 | 100mL,1mL;透明钠钙玻璃制,分度线、数字和标志应完整、清晰和耐久,容积为20℃时充满量筒刻度线所容纳体积 | |
9 | 试管 | Ф20mm×200mm、高硼硅料卷口,全长200±2mm,管外径21±1mm,壁厚1.2±0.2mm,产品应符合QB/T2561-2002《实验室玻璃仪器试管和培养管》的有关规定。 | |
10 | 烧杯 | 250mL;透明硼硅酸盐玻璃制,烧杯的满口容量应超过标称容量的10%或烧杯的满口容量和标称容量的两液面间距不应少于10mm,并应采用容量差值较大的一种 | |
11 | 电子琴 | 键 盘:61键力度触感标准键盘(钢琴键外观) | |
12 | 写生灯 | 立式可升降,1、落地升降总高度1500mm—2600mm;2三节升降杆:由一根直径为25mm钢管和一根直径为21mm钢管、10mm不锈钢管组成,其中上两节管为液压升降组成,升降固定钮用高强ABS件组成,液压杆中间部位带平行装置,3、聚光灯罩合金板喷塑,直径260mm,4、五角支撑架连接处用高强ABS而成,五角支撑用直径16mm铁管静电喷塑制成,5、高强LED光源板与灯罩一体6、开关带有遥控装置(遥控距离50米)、插头;6、照度角度120度可调。 | |
13 | 写生教具 | 一、包装 | |
14 | 版画工具 | ⑴胶辊3件:大号滚筒≥150mm、直径30mm、手柄≥110mm,中号滚筒≥95mm、直径30mm、手柄≥110mm,小号滚筒≥75mm、直径30mm、手柄≥110mm,支架金属镀铬; | |
15 | 酵母菌装片 | 木盒包装,1.标本在100x和400x生物显微镜下观察酵母菌的形态。 | |
16 | 指南针 | (1)包装: | |
17 | 外径千分尺 | 1.产品为有效量程为25mm、测量精度为0.01mm的测砧为固定式的千分尺. | |
18 | 托盘天平 | 200g,0.2g;单杠杆等臂式双盘天平,配6级(M2级)砝码:100g、50g、10g、5g各1个,20g2个,钢制镊子 | |
19 | 培养皿 | 90mm;玻璃薄厚均匀、耐高温高压 | |
20 | 吸管 | 长15cm,直径1cm,(100根/包) |
2.样品要求:
2.1样品丢失、损坏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无关。
2.2样品要求:样品提交前须将需要组装的样品自行组装好;样品须做好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
2.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其中第二中标候选人样品需由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拍照、记录相关型号后退还。
2.4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中标人承担样品由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转移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浏阳市教育局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运输费、包装材料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且转移过程中需采购人全程监督或签收确认无误,验收合格前不退还。
2.5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五、服务标准:项目建设和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方指定的各校(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方指定的各校(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保修单、说明书等移交采购人。
2.2中标人必须按合同履约,按时送货上门进行安装调试。
3.测试验收
3.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5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站,不得延误采购方的验收时间。货到后,装备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对数和质检),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1个月内邀请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
3.6 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为整体验收。
4.质量保证
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供货商家负责。
4.2设备整机保修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上门服务,要求商家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易损件可按品牌厂家的惯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全部免费保修。质保期外,提供零部件成本价,出示相应发票。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须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成本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4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浏阳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4.5如采购人对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意见大,且不能得到及时更换,装备站有权取消其以后来参加投标的资格。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且48小时内必须修复;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且24小时内必须修复。未按时到达并修复的每处扣200元/天,从支付款中扣除。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随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用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5在中标商承诺的质保期内,每年必须定期现场回访(非电话回访)及售后服务,采购人凭现场回访单的结论办理相应付款手续。
6.培训
6.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制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以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为整体验收。
七、其他要求:1.项目清单中的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三年质保;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2.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 天内提供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付款方式:1)付款人:各市直学校或乡镇教育发展中心
2)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服务期满壹年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20%;服务期叁年期满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20%。每次付款时,须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和各相关学校提供验收单(售后回访单)
3)特别说明:本项目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总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出具委托函给中标人,由中标人分别与各市直学校或乡镇教育发展中心按征订产品明细和数量签订单项合同协议,所有单项合同协议的产品明细、数量、单价、金额,汇总后须与总采购合同一致。中标人按合同组织送货到各市直学校和乡镇教育发展中心,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货物的验收和按合同金额付款。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设备购置费、交通运输费、设备装卸费、售后服务费、软硬件安装调试费和组织设备使用培训的费用,但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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