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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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96,035.92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45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8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约65平方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根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对车间楼501A房的地板、墙面、天花、照明及空调等进行改造。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变,并在中标总价范围内清单已有项目工程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包干。二、总体要求(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施工难度有足够的应对能力、确保工艺处置的合理性,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人员调配、安全措施、现场操控工作得以落实,保证项目顺利进行。(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保安的管理,自觉执行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工程所在地的管理规定。本项目不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由成交人自行到附近租借场地或房屋解决员工生活条件。(3)采购人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执行,为确保采购人场区内环境保持良好的状态,要求成交人必须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及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由成交人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给采购人张贴进行公示,自觉接受采购人全体职工的全程监督,施工负责人自觉接受违规的处罚。(4)成交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5)采购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人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人自理。(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采购人宿舍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7)成交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要求以安全第一、安全设施自备自负、应达到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安全标准要求。三、材料及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3)所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4)由于成交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5)若成交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成交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成交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采购人将有权不予接受。成交人必须将明显的差异在差异一览表中详细说明。(6)报价人报价时必须提供主要材料的明细(包括厂家、规格、品质等级等)。工程实施时,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用,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7)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8)招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成交人提供。(9)主要材料要求:①报价人除按有关规定报价外,主要材料应选用谈判文件所提供的主要材料参考表(见清单)中的所列品牌,或选用质量更优的材料。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所选用的材料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采购人原因确需更换,由采购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②装修材料须见证检验的有关说明:a)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在进场前,成交人必须通知采购人,对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每一批次的建筑材料,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送至国家、省市公安消防部门认可,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装修工程中使用。b)公安消防机构凭有关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如因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验收不合格,其一切后果、费用由成交人负责。c)送检材料的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人负责向有关部缴交。四、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总工期85日历天,其中,成交人施工工期45天,成交人报送竣工和结算资料10天,采购人办理竣工验收10天,采购人办理结算审计20天。(2)施工工期要求①按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开工日期由成交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起计;②完工日期以采购人签认的竣工时间为准;③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经采购人确认,工期予以顺延;a.不可抗力因素;b.由于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重大增加者(超过总量的10%);c.工程款不能按时或逾期支付者。④上述的施工总工期,如因成交人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从延期的第2天起,每天罚款合同总价的3‰。工期为硬性工期(雨天及可能出现的局部设计变更等均已包括在内),成交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不允许延误。⑤采购人欢迎各报价人根据其企业实际缩短工期。成交人因赶工而需要增加费用应于报价中考虑。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成交人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⑦《施工组织方案》响应要求:为加强工程技术和生产管理,预防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组织施工,要求报价人若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成交,成交人须尽快制作《施工组织方案》,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并以采购人确认的方案为准。(3)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43号车间楼5楼。(4)付款进度和方式:①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成交人合同价的20%作为备料款,备料款于成交人合同签定后10日内支付;②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80%时,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价的50% (实际进度报表需采购人审核);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本工程相关的各种验收合格及结算经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2年并无质量问题,成交人出具书面函件,采购人无息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③若出现增、减工程,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并审核预算后方可施工和按规定进行结算审核后支付工程款,但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前工程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补充合同价的80%;④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按广州市现行最新有关规定执行;⑤本工程施工场地属办公区域,对成品保护及周边环境保护、恢复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⑥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⑦每次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正式税务法发票。⑧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5)包装运输:成交人负责。(6)售后服务:质保期2年。(7)质量要求①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②成交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和返工,成交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③工程竣工验收由成交人、采购人共同进行,由成交人编制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8)其他说明①根据本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单价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和企业实力综合考虑而确定,可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表及相关质料为参考数据,综合计算本单位最终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总价不得增加,并承担投标风险。②成交人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报价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如不到位,则在工程款中扣除2%作为处罚,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提供承诺函)。③采购人协助成交人办理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④在工程进行中,成交人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采购人,并由损坏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⑤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保险:成交人负责。 1 196,035.92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7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7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宋填 135*****506

采购单位:广东省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2024年0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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