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113*****002******J/2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单位:
  • 箬横镇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27 11:20 信息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汇总)2023年浙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部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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