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调度中心大楼蓄热电锅炉供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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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州市供电公司调度中心大楼蓄热电锅炉供暖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建设条件,招标人为国网山东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青州电力调度大厦供暖系统改造工程,位于山东省青州市,总建筑面积26662㎡,供暖面积为26421㎡。供暖技术采用相变蓄热电锅炉;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3月15日(120天),白天供暖10小时(8:00-18:00),夜间低温防冻14小时(18:00-8:00)。

2.2招标范围

(1)承包人负责相变蓄热电锅炉供暖系统的总体设计、项目所需设备(含水泵、采暖水箱、软化水装置、控制系统、表计、照明等)和辅材的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工程质保期内维护等项目全部工程。

(2)承包人负责项目所需低压配电柜采购及安装并接线至电锅炉动力柜和系统控制柜。

(3)项目所需电锅炉和蓄热装置(热库)由发包人提供(并指导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安装。

2.3 招标要求

(1)项目施工前,投标人应提供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图纸,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设计图纸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等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项目按交钥匙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电力调度大楼使用要求的相变蓄热电锅炉供暖系统。

(3)电锅炉、蓄热装置、水泵、管道、阀门布局合理,安装整齐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供暖效果符合《山东省供热条例》的相关要求。

(4)项目所需电源由招标人协调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工的能力。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用和履约记录。

3.5安全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6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

4. 公告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时。

5. 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加盖公章)。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工程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慧超

联系电话:****-******** 137*****738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系统 电锅炉 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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