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翠颐恬园西行500米。本次污水处理厂改造将采用A2O和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保证满堂污水处理厂达到1.0万m3/d的处理能力。本项目污水主要来自棋盘山旅游区的生活污水和公建污水,出水水质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具体进出水质如下:

项目

COD

BOD

SS

TP

NH3-N

TN

设计进水水质数值(mg/L)

350

200

220

3.0

25

40

一级A标准水质数值(mg/L)

50

10

10

0.5

5(8)

15

★二、技术标准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2002)

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02)

7.《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处理设计规程》(CECS149:2003)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2006)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三、项目规模:设计处理水量*****吨/天

★四、施工工艺:改良型A2O+填料+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五、服务要求

1.对满堂污水处理厂(棋盘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及维护管理。负责污水厂的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持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排放及沈阳市环保部门水质要求(出水满足一级A要求)。按委托人要求对污水厂内所有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巡视并做记录,制定制度及预案。

2.污水处理厂要求设备机房365天×24小时(全年无休息曰)有人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对每位运行人员进行污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手动控制培训,并安排专人对自控系统进行维护。

3.配备人员: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运营服务人员,配备人员不少于14人。

4.服务人员需经正式培训方可上岗工作,制定完善的员工考核标准及检查表格。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维修操作、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制定各种表格。

6.负责污水厂使用中设备的运行操作安全。

7.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排放及沈阳市环保部门水质要求(出水满足一级A要求)。

8.制定运行和管理制度,建立运行管理档案,负责建立、建全设备档案,收集、整理和完善技术资料。

9.按环保要求对污水厂进、出水质进行监测,出具CMA认定检测报告。

10.负责制定污水厂运营管理服务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设备的检修、检验、保养、维修计划。

11.负责机械格栅、启闭机、除臭设备、潜污泵、鼓风机、搅拌器、分离器、吸泥机、曝气器、回流泵、污泥泵、螺杆泵、脱水一体机、提升泵、电控系统、消毒系统等设施维修、维护,每月定期维护,制定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12.清理进出水口淤泥、垃圾,并装车外运,生化污泥无害化处理。

13.承担运营期间为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办公用品、维修工具及人员工资、服装、人员保险、福利、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运行管理服务费中。包含水费、药剂费、化验费、水样监测费、人员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和日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费等不可预见费用。本运营费包括电费、污泥处置费、污水设施中小修费。

14.运营期间负责污水厂清淤,对淤泥收集、存贮、装车、运输、处理等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执行,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并留存运输、处理等相关记录材料,未按要求执行根据标准严重程度按比例扣除运营费用。

15.进入冬季前,对厂(站)内供暖设备、供暖管线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保证冬季供暖期间连续正常运行。

16.由于运营单位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污水厂设备损坏而需要维修或更换,其产生的费用由运营单位负责。

17.运营期结束移交时,保证设备完好,污水厂正常运行。

六、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经采购人验收的供应商处理水量吨数进行结算。

★4、质量要求:合格

5、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验收专家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违约责任及考核要求:

6.1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并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的全部费用,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返还,同时,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服务费总价的2%计算。

(2)运行服务期内,采购人享有运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将运行服务设施转让、出租、抵押或允许他人使用等,否则,中标人因此产生的收益均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并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的全部费用,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返还,同时,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服务费总价的2%计算。

(3)中标人未按照污水处理厂设计文件及本协议约定服务要求提供运行服务的,产生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于3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并拒绝支付本合同总价的全部费用,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返还,同时,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本合同服务费总价的2‰计算。

(4)采购人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向中标人支付运行服务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6.2考核:

(1)合同约定的运行服务期限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保罚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的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

(2)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一次不合格中标人接受相应处罚,同时接受环保部门监察。

(3)由于不可抗力等非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设施运转不正常所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保罚款,中标人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方案、设备维护和保养方案、污泥处理方案、操作规程、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建档管理方案等几方面。

8、报价组成:包含运行维护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以及运行电费、水费、药剂费、化验费、水样监测费、污泥处置费、人员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污水设施中小修费等不可预见费用。

9、投标有效期:90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 2.预算金额:5,5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1.45元/吨·天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024-********转8130、8131

标签: 污水处理厂 运维服务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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