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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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
(三)预算金额: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4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6月30日 审计对象数量:20 审计范围:为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对被检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并指导其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数量的需求: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审计的数量约为20个,每家审计费用约3000元。 审计年限:2024年度 | (一)对审计内容的需求为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对被检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并指导其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内容包括:1、内部治理情况。通过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是否完善并执行相应民主决策程序。2、收费情况。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情况,开展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3、财务管理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开具票据等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4、公益慈善项目情况。检查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是否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募捐,对于财政支持的项目,检查是否存在骗取、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形。5、分支(代表)机构情况。检查社会团体是否能够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施有效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宗旨、是否超业务范围;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资金在社会组织以外账户收支等。6、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检查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社会组织在投资中保障自身和公众利益的情况。7、信息公开义务履行情况。是否依法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8、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9、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或有)。重点检查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是否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10、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二)对参加财务审计人员的需求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2、熟悉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对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中选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派出充足、合格的4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财务审计。(三)审计数量的需求: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审计的数量约为20个,每家审计费用约3000元。(四)审计任务:对每个被检查的社会组织开展审计时需派员至少2名(由1名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带队)出外勤,在现场检查结束后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并指导被检社会组织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五)服务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6月30日(六)付款方式:采购方分两期付款,协议签订后且采购方在收到中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等额合格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采购方支付协议总额的70%;项目的所有审计工作完成并提交全部审计报告后,经采购方确认且中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等额合格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剩余应付款项支付手续,即协议总额的30%。 | 1 | 60,000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9-27 12:50:37 ~ 2024-10-08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09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5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刘迪 020-********
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4年09月27日
标签: 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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