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办公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省水利厅(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4050
三.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场地租赁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办公场地租赁 | 省水利厅 | 1 | 25 |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多个工作小组。2012年4月,成立《浙江通志》水利编纂委员会,组建45人的工作团队,开展《浙江通志》水利卷、运河卷、海塘卷、钱塘江卷等编纂工作;2014年1月,成立“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7名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并指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治水工作;2014年2月,调整省水利重点工程稽查与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聘请14位资深水利专家为稽查专员,开展水利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由于我厅办公用房紧缺,为满足上述新增职能机构人员办公需求,2014年经省发改委同意(浙发函〔2014〕417号),我厅租用了赞成集团(产权已于2015年划拨给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部份闲置用房作为办公场所,租用总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租期2014-2018年。经省财政厅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定年租金为77万元,费用列入单位本级年度预算。按原定计划2015年底前省车改工作完成,届时厅机关将腾退出部份司勤人员办公用房,用于回迁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所办公人员,故未将2016年度租赁费纳入2016年预算范畴。但由于省车改工作推迟,司勤人员所占厅机关办公用房未能及时腾退,只能延续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所。现我厅车改工作已于2016年4月底完成,并于5月初腾退了租赁的赞成集团办公场所,相关人员均已迁入厅内办公楼办公。经与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预算外新增4个月的办公用房租赁费为25万元,该项费用追加已于2016年6月8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从2016年度预留机动费中列支。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多个工作小组。2012年4月,成立《浙江通志》水利编纂委员会,组建45人的工作团队,开展《浙江通志》水利卷、运河卷、海塘卷、钱塘江卷等编纂工作;2014年1月,成立“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7名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并指导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治水工作;2014年2月,调整省水利重点工程稽查与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聘请14位资深水利专家为稽查专员,开展水利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由于我厅办公用房紧缺,为满足上述新增职能机构人员办公需求,2014年经省发改委同意(浙发函〔2014〕417号),我厅租用了赞成集团(产权已于2015年划拨给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部份闲置用房作为办公场所,租用总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租期2014-2018年。经省财政厅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定年租金为77万元,费用列入单位本级年度预算。按原定计划2015年底前省车改工作完成,届时厅机关将腾退出部份司勤人员办公用房,用于回迁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所办公人员,故未将2016年度租赁费纳入2016年预算范畴。但由于省车改工作推迟,司勤人员所占厅机关办公用房未能及时腾退,只能延续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所。现我厅车改工作已于2016年4月底完成,并于5月初腾退了租赁的赞成集团办公场所,相关人员均已迁入厅内办公楼办公。经与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预算外新增4个月的办公用房租赁费为25万元,该项费用追加已于2016年6月8日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从2016年度预留机动费中列支。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66号北京银行十八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杜鹏飞 | 高级工程师 | 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 |
2 | 张 抗 | 高级会计师 | 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
3 | 夏玉立 | 经济师 | 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省水利厅组织了3位专家,对办公场地租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经过认真审核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1、2014年12月1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函浙江省水利厅同意浙江省水利厅租用赞成集团(现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闲置用房作为办公场所(浙发函〔2014〕417号),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230平方米,租期从2014年-2018年,年租金80万元,租金由省财政安排解决。2、由于机构改革,水利厅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地的产权已于2015年划拨给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梅花碑8号浙江轻纺大厦,在浙江省水利厅对面,距离较近,工作便利,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原有的硬件设施能正常的投入使用。3、2015年租用赞成集团办公场所的年租金为77万元,按历年办公场所租金的实际支出价格,经与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2016年1-4月份的办公场所租赁价格为25万元。 综上所述,浙江省水利厅租用赞成集团(现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工作便利,设施完备,价格合理,建议办公场地租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016年1-4月份实际办公用房租赁费为25万元。
论证意见附件:
****************90.pdf">房屋租赁单一来源论证(1).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省水利厅(本级)
联系人:蒋小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梅花碑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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