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炉招标公告
点火炉招标公告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点火炉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G/ZB/SL2016-NC028
一、 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点火炉
(二)招标数量及技术要求: 见附件
(三)计划招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具体时间以标书为准)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
(五)评标方式:合理最低价。
二、资质要求
A、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三、意向投标单位报名须知:
1、资质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近2年2份。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资质文件必须清晰可查。
2、提交时间:报名时将以上资质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3、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ugang1367@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4万元)、招标资料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招标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二)招标项目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吴工 业务联系电话:188*****000
秦工 业务联系电话:188*****701
(三)监督部门: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监审法务部
监督联系人:袁工 监督联系电话:188*****168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设备材料公司
公告时间:2016年9月23日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不向贵方工作人员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3、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一切礼品;
4、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及有价证券;
5、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他不当活动;
6、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它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7、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8、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的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并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9、不发生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10、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11、不发生下列行为: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提供失效、变质的产品;
(7) 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8) 提供的产品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情节严重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等额扣除上述经济赔偿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1-10项承诺中的任一项,我方自愿承担5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二)我方若违反第11项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不予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
1、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万元的,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30%承担经济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
2、1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20%】承担经济赔偿金;
3、10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10%】承担经济赔偿金;
4、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5%】承担经济赔偿金。
以上经济赔偿金按超额累进计算。例如: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50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的计算=10×30%+90×20%+300×10%+100×5%=56万元。
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涉案标的物合同单价×涉案标的物数量。
(三)本条经济赔偿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字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骑缝盖章后裁剪)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字第 号
兹授权 (身份证件号码: ),为我方与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事务的代理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职务: 工作证号码: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一并提交。
九钢238m2
烧结机扩容改造项目
点火炉
技术规格书
2016年9月7日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及工艺方案: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238m2烧结机,规划现有238 m2烧结机扩容改造成265.2m2烧结机,台车宽度从3500mm改成3900mm,台车栏板由750mm提高到780mm,台车栏板上端宽度4100mm,现有点火炉拆除,按改造后工况进行设计制作新点火炉。
二、工况环境:点火炉室内安装,环境温度较高。
三、参数要求:
3.1外接电源条件
电压:AC380;
控制电压:AC220V、DC24V;
频率:50Hz,偏差0.5Hz。
3.2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 点火炉 |
点火炉类型 | 厂家设计 |
烧嘴个数 | 厂家设计 |
烧嘴布置形式 | 厂家设计 |
烧结机面积 | 265.2m2 |
烧结机利用系数 | 1.8t/m2.h |
烧结机台车栏板上端宽度 | 4.12m |
烧结机侧挡板高度 | 780mm |
烧结机料层厚度 | 750~800mm |
烧结机运行速度 | 1.5~2.4 m/min |
点火温度 | 1100℃±50℃ |
正常点火时间 | 1~1.5 min |
保温时间 | ~3 min (由厂家填写) |
点火保温炉长度(包括热风保温) | (由厂家填写) |
点火燃料种类 | 高炉煤气 |
煤气热值 | 700—750Kcal/Nm3 |
压力 | ≥6 kPa |
单位烧结矿总煤气消耗 | 好于现有点火炉(在目前计量情况下好于2016年1-8月均值) |
点火炉煤气正常耗量 | 1.2万Nm3/h |
点火炉煤气最大耗量 | 1.5万Nm3/h |
点火炉空气正常耗量 | 0.8万Nm3/h |
点火炉空气最大耗量 | 1.2万Nm3/h |
管道吹扫用气 | 氮气 |
压力 | 0.6MPa |
用量 | Nm3/h (厂家填写) |
仪表用压缩空气 | 净化压缩空气 |
压力 | 0.6MPa |
用量 | Nm3/h (厂家填写) |
设备数量 | 1台套 |
单台设备重量 | t (厂家填写) |
四、技术要求
4.1材质及配套件要求
4.1.1主要组成
本次扩容烧结台车加宽400mm,台车栏板上端宽度4100mm,烧结机规模由238m2增加到265.2m2。本次采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点火炉需整体换新,包括从高炉煤气、空气支管开始,到点火炉移动轨道以上的整体更换(包括空气、煤气手动调节阀),热工仪控元器件等,点火炉仪控元器件原则上利旧,若不能满足需求,厂家给出具体规格参数。
4.1.2工艺技术要求
1.点火保温炉整体设备按照国内先进水平设计、制作。
2.煤气单耗低于现有点火炉煤气单耗(1—8月平均30.7m3/t),按现有计量器具;如计量器具更新则吨矿煤气单耗≤43m?。
3.点火温度1100±50℃,点火时间≥1min。
4.点火段炉顶设3排烧嘴,烧嘴数量和布置合理,保证点火最佳效果,侧面设计安装2个火嘴,用于停机时使用。
5.点火保温炉不考虑水冷,要求相关部件材质特殊设计,点火炉连续使用寿命大于4年。
6.点火保温炉本体设置行走机构,点火段的侧墙各设2个观察孔(点火孔)。
7.炉顶空气管道末端设置合理的安全防爆装置。
8.系统空、煤气管道阀门要求安全可靠。
9.应有较高的作业率,除定期维修外,不能因点火保温炉问题影响烧结生产作业率。
10.应有符合工艺要求的升温、点火、保温、降温曲线,第一排火嘴位置位于1#号风箱起点。
点火温度曲线
11.预留检测孔:侧面各预留1点测温热电偶安装孔,预留1点测压孔(配套2支热电偶和一个压力变送器)。
12.点火保温炉长度要求:按现有长度(可以加长,不能缩短)。
13.点火系统检测及控制要求不低于现有水平,若有新增或者功能提升内容,厂家需提供详细的仪器仪表参数及要求。
14.点火系统应能完成的功能不低于现有水平。
15.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及零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能满足工艺条件和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不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料按照下表
序号 | 名称 | 材 质最低要求(具体由厂家填写) | 正常使用寿命 |
1 | 炉壳、管道 | Q235 | ≥4年 |
2 | 点火炉耐火材料 | 低水泥高铝耐火浇注料 | ≥4年 |
3 | 烧嘴 | 主要材质为1Cr18Ni9Ti,精密铸造 | ≥4年 |
4 | 阀门 | 不锈钢、铸钢、铸铁 | ≥2年 |
4.2安全、环保要求
烧结点火炉及系统管道的设计、制造、验收应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要求如下:
4.2.1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JB/ZQ4000.4
4.2.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8
4.2.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4.2.4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
4.2.5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03
4.2.6油漆通用技术条件: JB/ZQ4000.10
4.3设备标记、面漆颜色
4.3.1在设备明显位置,应设有醒目的产品标牌,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设备名称及型号,主要参数规格,出厂日期)
4.3.2涂漆要求:
所有需要油漆的部位表面均进行清洁处理、除锈处理和涂漆处理。涂漆前均应表面预处理,质量等级达到JB/T5000.12-1998涂装前钢材制件表面除锈方法、等级及适用的要求。涂漆及涂装工艺应符合所认可的标准和规范。外表面应涂二层底漆,二层面漆,在运输、安装、焊接中被损坏的漆膜手工补漆,漆膜厚度不减少。油漆颜色为银白色。
五、供货范围
点火炉改造必需增加或者更新的仪控元器件等。
厂家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点火、热风系统供货内容如下表(但不局限于此,厂家对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功能先进性及安全性负责):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点火器炉壳 | 台 | 1 | 含保温段 |
2 | 点火烧嘴 | 套 | 1 | 具体个数由厂家设计 |
3 | 耐火炉衬及吊挂件 | 套 | 1 | |
4 | 行走机构 | 套 | 1 | |
5 | 空气、煤气管道及附属阀门 | 套 | 1 | |
6 | 所有接口带配对法兰,金属垫片及紧固件 | 套 | 1 | 规格型号厂家确定 |
7 | 设备本身所需的所有的平台及栏杆 | 套 | 1 | |
8 | 点火炉浇注料 | 厂家确定 |
六、技术资料的交付
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买方提供尺寸正确、图面清晰、数字准确,并盖章图纸及资料三份(另提供电子版CAD资料一份)。厂家提交的技术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并保证两者内容相同。
6.1工厂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
序号 | 资料 名称 | 交付 时间 | 备注 |
1 | 点火炉系统总装配图 | 中标后15天 | 总装配图必须保证尺寸准确、清晰、明确。图纸中必须明确反应各分装部分的安装尺寸,详细的设备规格、设备参数、设备重量等指标。必须明确标识出供货界限。总装配图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提交。 |
2 | 各分项设备设计或安装图 | 合同生效后15天 | 安装图必须保证尺寸准确、清晰、明确。图纸中必须明确反应各分装部分的安装尺寸,详细的设备规格、设备参数、设备重量、设备材质等指标。必须明确标识出供货界限。接口部位必须提供详细的接口设计尺寸资料(包括接口法兰尺寸、规格、连接件尺寸规格等参数)。提供最大分离件的安装部位、最小起吊高度、重量。各分项设备安装图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提交。 |
3 | 土建设计资料 | 中标后15天 | 包括各分项设备的详细重量、静荷载、动荷载、预埋件规格要求(如预埋深度,露丝长度等)、二次灌浆处理要求等、及其他特殊要求。必须明确标识出供货界限。 |
4 | 电气、仪控资料 | 合同生效后15天 | 提供设备电机的型号,参数(转速、电压等级、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及其它特殊要求。必须明确标识出供货界限。 仪表清单(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测量范围、安装位置、信号类型、报警值及停机值、生产厂家等);仪表安装图、测点位置图;仪表接线图;控制和测量电缆清单包括电缆类型,长度和规格;控制原理图;检测与控制流程图;盘内布置图和内部接线图;控制系统配置图;逻辑、报警、停机图;控制功能说明书等。仪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及有关的手册和标准,包括外形尺寸,技术性能,调节方式和安装应用的条件等。 |
6.2 设备使用维护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消耗件、易损件清单 | 随机 | |
2 | 消耗件、易损件制造图 | 随机 | |
3 | 润滑油、润滑脂的型号及消耗量 | 随机 | |
4 |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 随机 | 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
6.3其他资料
6.3.1外购件产品说明书及其质量保证书或测试检验报告;
6.3.2关键部件的加工工艺和测量检验数据;
6.3.3所有锻件、铸件的材质报告(有探伤要求的附探伤检验报告)及测量检验数据;
6.3.4出厂前设备试车检测报告;
6.3.5油漆牌号及油漆技术说明;
6.3.6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6.3.7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6.3.8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6.3.9产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产品装箱单;
6.3.10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精度检验、外形尺寸和力学性能检验、超声波探伤和表面磁粉探伤报告等的证明;
6.3.11原材料清单及配套厂家明细;
6.3.12其他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
? 七、技术服务
7.1厂家严格按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设备及相应的服务。
7.2厂家对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等的质量和完整性负全面责任。
7.3厂家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安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设备调试和必要的培训工作等。
7.4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正常运行时,厂家36小时内到买方现场,免费为买方及时修理或更换,至正常运行。
7.5厂家必须提供烘炉技术支持和烘炉曲线。
?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本技术规格书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厂家的产品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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