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东部分公司水泵叶轮、耐磨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东部分公司水泵叶轮、耐磨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营口东部分公司

水泵叶轮、耐磨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LHZ*******

1、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现对营口东部分公司水泵叶轮、耐磨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 采购飞力4.7KW剩余污泥泵(型号:3127)叶轮二套,60KW外回流泵(型号:C3501-735)叶轮、耐磨环一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为7万元,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标段:采购威乐10.5KW内回流泵(型号:EMU RZP50-3.50-2/22S17)叶轮二套, 50KW二提泵(型号:EMUFAS0.21D T34-10/49K

-3.50-2/22S17)叶轮一套。

预算价为9万元,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提供的配件必须为原厂,且需提供原厂证明。

(具体内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

5、交货时间:招标单位指定的时间。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和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原厂授权的承包商。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8、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携带备查,此材料用于领取招标文件备案,不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据)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不包含节假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西市区远角一街2号)报名并领取文件。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远角一街2号

联 系 人:刘志会

电 话:0417-*******

传 真:0417-*******

电子 信 箱:huier_2006@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泵叶轮、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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