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基建管理人员住宿、餐饮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基建管理人员住宿、餐饮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内发改能源字(2015)811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招标范围: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基建管理人员住宿、餐饮等服务范围内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境内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4.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必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5.2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伟
联系电话: 0479-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320室
联 系 人:董艳茹张臻
联系电话:****-*******
传真:****-*******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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