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伍仟捌佰捌拾贰元伍角玖分(¥1,445,882.59)。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喷淋泵、喷淋稳压泵、消火栓泵、消火栓稳压泵、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入正本中。
4.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每日8:30~12:00,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15: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 联系地址:梅州市 |
邮编:514021 | 邮编:/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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