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安镇岭仔村农副产品交易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黎安镇岭仔村农副产品交易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黎安镇岭仔村农副产品交易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8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HZZB-HN-015

2、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农副产品交易平台项目

3、项目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37元

7、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37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采购内容):黎安镇岭仔村农副产品交易平台的建筑及安装工程等。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及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806房

3、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文件售后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址)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对保证金不做要求;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7*****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806房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898-********






标签: 农副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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