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工程、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工程空冷器及压缩空气系统招标公告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工程、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工程空冷器及压缩空气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工程、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工程空冷器及压缩空气系统
招标项目编号:GFGS2024-GKZB-CG-030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一)虎林—长春工程 虎林—长春工程起自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八农场西北侧的虎林首站,途经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虎林市、密山市,七台河市的茄子河区、新兴区、勃利县,哈尔滨市的依兰县、方正县、延寿县、尚志市、五常市以及吉林省长春市的榆树市、德惠市2个省4个地级市12个县(区),终点为长春联络压气站,线路总长约795km。沿线共设8座输气站场,新建线路截断阀室31座,均为监控阀室(A类3座,B类28座)。 (二)川二线铜梁—潜江工程 川二线铜梁—潜江工程起自铜梁/合川界,止于潜江分输压气站,途经重庆、湖北两省(市),管径D1219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年输量200×10 8Nm3/a,设计日输气能力7150×104Nm3/d。全线设置内涂层,采用L555M钢管。 (三)广州压气站工程 广州压气站工程是在鳌头首站站内预留地增加1台18MW电驱离心式压缩机及配套设置空冷器、空压机等工艺设施,在广州压气站和鳌头首站间新增2条DN800、设计压力10MPa的压缩机进出口联络管线,将广州压气站压缩机进出口汇管与鳌头首站新增压缩机进出口联通。改造后鳌头首站新增压缩机与广州压气站已建的2台压缩机实现2用1备运行,主要对广东省LNG接收站来气进行增压、冷却后外输,以提升管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及适应性。
标段编号:PAC-JGGS-********
文件发售金额(元):None
标段内容:A2包:空冷器2套,虎林—长春工程需求1套、广州压气站工程需求1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保证本次空冷器及压缩空气系统产品质量,综合考虑DEC文件及潜在供货商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空冷器(A1、A2包)本次招标投标人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允许集成商、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主要设定投标人资格如下: 3.1资质要求: A1、A2包:空冷器 供货商具有国家认可的空冷器允许生产许可证书; 供货商具有A3空冷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 供货商提供的空冷器数量和规格应符合业主的招标书要求; 供货商提供的空冷器翅片形式应为DR型。 3.2业绩要求: A1、A2包:空冷器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供货商在国内长期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服务工程师和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②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3财务要求(A1、A2、B包通用) 要求近三年来(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信誉要求(A1、A2、B包通用)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 (2)提供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否决。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不允许存在利害关系、管理关系、控股关系的供应商参与同一标包项目,评标时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供应商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法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因质量问题在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在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参加);被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限制投标的;国家管网、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将被否决。 (7)供应商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评标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供应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3.5数字化交付要求(A1、A2、B包通用) 投标厂商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孙健-兼职账号
联系电话:139*****991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萌/王玮君
联系电话:135*****283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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