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监理2标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施工监理2标
1 招标条件
1.1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经浙发改项字〔2023〕134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湾新区中央创新区内,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2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道整治工程。拓浚河道10.74公里(含河道改道1.0公里),新开河道2.66公里,新建护岸长度23.90公里;整治调蓄水面207 亩,护岸2.26公里;(2)闸站工程。新建海虹闸站(水闸1孔×15米,泵站流量40立方米/秒)、三才泾闸站(水闸1孔×15米,泵站流量10立方米/秒)、一条河节制闸(1孔×25米)和二条河节制闸(1孔×25米);(3)配套工程。拆除桥梁4座,拆除重建桥梁21座,布置防汛道路约14.4公里;沿线河道生态绿化9.37公顷,布置滨水慢行道约9.25公里。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71.22公顷。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海虹闸站、三才泾闸站、一条河节制闸、二条河节制闸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河道、调蓄水面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项目总工期36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新建海虹闸站(水闸1孔×15米,泵站流量40立方米/秒)、三才泾闸站(水闸1孔×15米,泵站流量10立方米/秒)、一条河节制闸(1孔×25米)和二条河节制闸(1孔×25米)、二条河、三才泾、一条河(桩号 2+033至一条河节制闸)、规划河道、2# 连通河、3# 连通河、桥梁5座、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期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设备监造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以下3项资质: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③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完工或竣工)国内单个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须包含水闸或泵站工程。注: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牵头人。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均需提供。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其他材料均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时间信息、规模、特征除外】不一致时,按②、①、项目批复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准。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投标人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6)项目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详见第五章第三节第2条“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9)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10)拟派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自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由牵头人委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ggzy.tzztb.zjt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月 22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ggzy.tzztb.zjtz.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ggzy.tzztb.zjtz.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ggzy.tzztb.zjtz.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
联系人:张工
代理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抚宁巷66号
联系人:田工、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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