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铁北一路北地块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铁北一路北地块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铁北一路北地块(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
长宽府发〔2024〕2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铁北一路北地块(A地块)项目实施房屋征收,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规划北七条街,西至规划丙五街;南起铁北三路,北至铁北四路。(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图T******为准)
  二、征收主体: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
  七、搬迁期限: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
  八、其他事项: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初审:王雪 复审:刘同水 终审:彭士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