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都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三都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三都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三都镇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步骤
2023年8月24日,三都镇党委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反馈会,向全镇干部、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主干等通报区委巡察二组对三都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黄先碑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作出表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向各党支部下发《中共蕉城区三都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三都镇反馈会的情况通报》。9月8日,研究通过《中共三都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人,并明确完成时限。10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三都镇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从巩固提升的角度不断强化整改效果,严之又严进行问题销账,细之又细突出整改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落细整改责任
三都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各科室、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全员作为”的整改工作态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点。
(三)狠抓整改落实,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三都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两周一研究”机制,有序有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事项。镇党委坚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整改原则,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真正解决乡村振兴项目程序失范、过程监管不力、资金监管不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镇村干部项目规范化意识,源头预防遏制乡村振兴项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
1. 关于“招标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
(1)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时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办法进行依法依规招投标。同时加强项目办工作人员关于工程项目内页材料的学习培训,规范完善内页材料;二是2023年10月20日,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针对项目建设程序和材料等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核查问责。经核实,三都旅游船舶管理中心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中标,时任项目办经办人员失误认为只要公示3天,于2021年12月13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发开工令,但中标通知却于同年12月15日发至中标企业,造成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时间问题。2023年10月20日,镇党委对项目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由代理公司所提交的招标备案材料中仅体现中标企业,未见其余参标企业资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召开《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培训会,对业务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内页材料和程序规定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存在招标备案材料中存在未报备其余参标企业材料的项目,已由相关项目主要负责人向招标代理公司补充完善材料。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2. 关于“项目前期调研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
(3)关于“项目前期调研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对项目可行性提前分析评估后开展实施,在谋划项目前要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强化项目有关方面的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动工条件,提高项目决策水平;二是2023年10月30日,镇党委书记分别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开展项目要加强调研论证。
3. 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滞后”的问题
(4)关于“已竣工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台账,已竣工未结算村级项目7个,镇级项目10个。目前,经对接蕉城区财政审核中心和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已完成项目结算审核7个,剩余10个正在进行协调整改;二是针对项目开展过程不担当不作为造成项目长期未结算的人员进行督促问责。其中2023年10月30日,镇党委对项目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2023年11月8日,镇党委对七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批评教育;2023年11月8日,镇党委对七星村原村委会主任予以诫勉谈话;2023年11月20日,镇党委对城街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已到期未完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8个已到合同期限仍未完工项目,经由相关分管领导督促业主单位对接联系施工单位,现均已完工;二是就施工进度缓慢问题,经专题会议研究不再追究相关施工单位违约金;三是对项目开展过程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问责。其中,2023年10月30日,镇党委书记对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公司负责人林能旭予以诫勉谈话;2023年11月,镇党委对城街村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4. 关于“项目流程管理失范”的问题
(6)关于“先定后补” 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对现任项目分管领导进行谈话,要求强化项目管理责任领导,加强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工程监督流程业务学习,提高程序规范和工作质量;二是2024年1月16日,镇党委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要求今后开展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研究议定。2024年2月26日,镇纪委对原项目负责人雷天齐予以党纪立案,该问题并案处理。
(7)关于“验收报告和施工合同签订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由镇项目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项目办工作人员关于工程项目内页材料的学习培训,规范完善内页材料;二是2023年10月20日,镇项目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针对项目建设程序和材料等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2023年10月20日,镇党委对项目审核把关中履职不到位项目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8)关于“工程签证结算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由镇项目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项目办工作人员关于工程项目内页材料的学习培训,规范完善内页材料;二是2023年10月20日,镇项目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针对项目建设程序和材料等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并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针对工程签证违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雷天齐并案处理。
(9)关于“随意变更项目内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9月21日,由镇项目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项目管理负责人对工程监督流程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针对随意变更项目内容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雷天齐予以并案处理;2024年1月16日,镇党委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三是完善项目变更审批机制。根据2023年10月8日镇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议定通过,要求今后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过镇党委会议研究,村级项目涉及重大变更必须提交镇级审批。
(10)关于“宁德市礁溪村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经第三方审核公司对巡察发现的虚增工程部分进行现场勘察复核,并按复核情况重新进行了结算审核。已完成虚增款项0.8136万元退款;二是针对项目开展过程中业主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11月8日,镇党委对礁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礁溪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三是2023年 9月21日,由镇经管站分管领导在村级项目业务学习会上通报巡察反馈的虚增工程量的问题,要求今后各村开展项目过程中加强对项目验收、结算审核等方面的监管责任。
(三)项目工程监管方面
5. 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11)关于“三都镇新塘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8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委托第三方审核公司对巡察发现的虚增工程部分进行现场勘察复核,并按复核情况重新进行了结算审核。目前根据结算结果,已完成虚增款项1.1485万元退款;二是针对结算审核不严造成虚增工程款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雷天齐并案处理;2024年1月16日,镇党委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
(12)关于“三都镇西湖村2019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3年9月8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委托第三方审核公司对巡察发现的虚增工程部分进行了现场勘察复核,并按复核情况重新进行结算审核。根据结算结果,已完成虚增款项0.3676万元退款;二是针对结算审核不严造成虚增工程款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雷天齐并案处理。
6. 关于“项目清单不严谨”的问题
(13)关于“项目清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1日,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相关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办法依法依规招投标。同时加强项目办工作人员关于工程项目内页材料的学习培训,规范完善内页材料;二是针对项目清单不严谨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雷天齐并案处理;2023年10月30日,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加强项目清单的审核把关。
7. 关于“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
(14)关于“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2023年9月8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城澳街村至田头自然村路面拓宽硬化工程及港口至塘乾头村旧堤道路塌方修复工程进行现场复核并重新进行结算审核。经复核,城澳街村已完成虚增款项退还,共计1.0580万元、港口村已完成虚增款项退还,共计1.3778万元;二是针对城街村与港口村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项目问题,2023年11月20日,镇党委对城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批评教育;2023年11月20日,镇党委对城街村委会副主任陈孝仁予以诫勉谈话;2023年11月8日,镇党委对港口村委会副主任曾加宁予以诫勉谈话;三是针对项目问题,2023年9月21日,由镇经管站分管领导召开项目业务培训会,会议就关于《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强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规定,保障未来村级小型工程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四)项目资金监管方面
8. 关于“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5)关于“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7日,镇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法律法规条例学习,强化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账务有关规定;二是针对财务记账错误问题,2023年10月20日,镇党委对项目办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责任心强化账务管理;三是针对财务记账错误问题,2023年10月26日由镇分管领导对接代理记账公司,要求加强记账方面的审核,进一步把好账务关。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1. 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滞后”的问题
(1)关于“已竣工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已竣工未结算项目17个,其中村级项目7个,镇级项目10个。经对接蕉城区财政审核中心和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已完成项目结算审核7个,剩余10个(其中村级2个,镇级8个)正在协调推进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剩余2个未结算的村级项目,由镇经管站督促项目业主联系施工方,指导协调项目变更等事宜,理顺项目程序,推动项目验收和结算审核;二是针对剩余8个未结算的镇级项目,由镇项目办对接蕉城区财政审核中心推进结算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三都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已对1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5人、股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10人。其中,立案1人,组织处理15人(20人次)(其中诫勉谈话4人4人次,批评教育9人11人次,提醒谈话3人5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时间”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20日对项目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针对“项目前期调研决策不够充分”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30日对相关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3.针对“已竣工未结算”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30日对项目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8日对七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批评教育;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8日对七星村原村委会主任黄书胜予以诫勉谈话;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20日对城街村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4.针对“已到期未完工”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30日对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林能旭予以诫勉谈话;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20日对城街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5.针对“先定后补”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4年1月16日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
6.针对“验收报告和施工合同签订不够严肃”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20日对项目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7.针对“随意变更项目内容”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4年1月16日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
8.针对“宁德市礁溪村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三都镇镇党委于2023年11月8日对礁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礁溪村委会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9.针对“三都镇新塘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4年1月16日发函至九都镇党委要求其对三都镇时任项目分管领导予以约谈。
10.针对“项目清单不严谨”的问题,三都镇党委对时任分管领导予以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加强项目清单的审核把关。
11.针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20日对城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批评教育;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20日对城街村委会副主任陈孝仁予以诫勉谈话;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8日对港口村委会副主任曾加宁予以诫勉谈话。
12.针对“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三都镇党委于2023年10月20日对项目办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13.针对“先定后补”、“工程签证结算依据不足”、“三都镇新塘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量”、“三都镇西湖村2019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虚增工程量”、“虚增工程量”、“项目清单不严谨”等问题,已由三都镇纪委于2024年2月26日党纪立案,相关问题并案处理。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三都镇党委将扎实推进后续自查自纠工作,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摆问题,破旧立新,建立健全有关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是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完成每一个三都镇乡村振兴建设的具体工作项目中。
三是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松岐村都澳路142号,电子邮箱:dhyzxsta@163.com。
中共蕉城区三都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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