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监办案文书和市场主体证照邮寄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网监办案文书和市场主体证照邮寄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案文书和市场主体证照邮寄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案文书和市场主体证照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17年7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一事最多上门一次"的要求,经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邮政管理局研究,确定浙江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提供单位之一,各地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委托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条、第7条、第51条、第72条规定,为确保机要类证照寄递的安全性,须通过"中国邮政企业"来开展证照寄递工作。
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隶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分公司)。该公司已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证照快递统一平台接口:可实现服务覆盖每个村,具有全国通达性,且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能有效保证网监案文书和市场主体证照邮寄送达的安全性。因此,为使更好开展本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办案文书和市场体证照邮寄送达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635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1).pdf (3.3 M)
标签: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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