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项目申报公告
2024年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24年度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当前社会治安治理面临的复杂现实,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公安工作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理论、应用对策、技术机制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总结规律、提出对策,从而为政法工作、公安工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除面向院内研究人员外,本年度申报人员范围适当拓展至全国范围内有志于从事社会治安治理研究的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人士。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中心项目;鼓励业务精通且擅长理论思考和研究的警务实战人员申报中心项目;鼓励警察院校与公安机关开展“校警合作”,共同申报中心项目;鼓励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湖北警官学院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的,或承担中心项目未结项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人。
(三)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人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报者应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性、独立性、原创性。如在项目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后,将取消申报者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申报书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团队成员分工、详细的调查研究进度计划、具体的项目经费使用明细。
(七)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项目。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曾有相关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等,已取得一定前期科研成果需进行后续研究;或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基本完成前期研究的项目。
2.项目选题需符合中心建设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能够对当前我国社会治安治理面临的基本、现实、重大、疑难等问题给予理论研讨或者提供现实指导。
3.项目研究思路明确,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预期成果切合实际、具有可考核性;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5.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类别选择“重点项目”。
6.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视项目开展情况至多可延期半年,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
(二)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可结合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实用性较高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类别选择为“一般项目”。
4.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视项目开展情况至多可延期半年,资助额度为0.2万元/项。
(三)指导性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类别选择“指导性项目”。
2.专项任务、指导性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经费自筹。中心2024年拟立指导性项目数量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字样。
四、评审及中标
项目申请书经中心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由中心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发布立项通知。
五、成果形式
项目的最终成果为著作、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相关实务部门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的,字数不得少于*****字。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调研报告并附各类调研资料报送至中心。项目负责人应将相应期刊原件报送至中心。最终成果经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查和中心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即可结项。
重点项目的成果形式为1篇以上CSSCI期刊论文或1份经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的调研报告,另附完整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各一份。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的成果形式为1篇以上专业性学术期刊论文。
六、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截止。项目申报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1份和《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至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q.com">*********@qq.com.
(二)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活页)请自行从学院主页(网址:www.hbpa.edu.cn)登录下载。
(三)《课题指南》所列项目,旨在大致确定2024年度中心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校警合作”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警察实务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
七、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湖北警官学院(南院)图书馆三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菲
联系电话:135*****332
E-mail:*********@qq.com
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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