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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安文明高速路”综合管控系统示范
创建(太原至长治高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安文明高速路”综合管控系统示范创建(太原至
长治高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24〕9号
会议纪要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安文明高速路”综合管控系统示范创建(太
原至长治高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通过信息系统集成建立“一路三方”联勤联动的工
作模式,实现高速公路路警联动、道路资产、路产保护、道路清障救援、路网巡查、涉路施
工等的联合管控,同时研究制定高速公路运营安全治理的事前防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内容
包含路警联动综合管理平台、路段监控运行管理平台、无人机快速巡查应急装备,隧道远程
侦查与火灾先期处置装备,养护作业安全立体布防装备,车载视频及单兵装备等和平安文明
路创建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标准、涉路施工管理规范、疏堵保畅工
作指南等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标段:招标范围为“平安文明高速路”综合管控系统示范创建(太原至长治高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内容包括: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安文明高速路”综合管控系统示范创建(太原至
长治高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系统开发、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制度规范编制及缺陷责任修复等。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限1个月,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
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
(JTG2182—2020),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建设地点:太原至长治高速公路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施工部分的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公路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
资质完全一致;
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④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累计满足上述条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
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4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
成过1项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机电工程或高速公路机电养护工程的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公开招标(不少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机电工程或高速公路
机电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1.如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以上内容,予以分别认定。
2.以上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累计满足上述条件。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
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
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
工业绩。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设计负责
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业绩。
施工负责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
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和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形式
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
施工业绩。(注:可由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施工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总工或施工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与供应
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1.如同一业绩同时包含以上内容,予以分别认定。
2.以上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累计满足上述条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包含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
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①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企业;
②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
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
报;
⑤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
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⑩投标人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
):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
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
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9-27-18:00:00至 2024-10-10-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汇至代理公司账
户)。
购买招标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帐 户:0906014170007893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51-7221966
投标人(牵头人)须公对公账户转账,并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可简写),
且注明“文件费”。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
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
(投标人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8-9:30:0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4-10-18-9:30:00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或投标保函(含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
1.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电 话:0351-7075969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官网上
同时发布。
9.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3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十、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尚悦路1号
联系电话:0351-4663127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51-78763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邮 编:030031
电话/传真:0351-7075969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投标人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投标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投标人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即视为递交投标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