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7宗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东莞市清溪镇7宗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 441*****54572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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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清溪镇7宗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对东莞市清溪镇三坑水库、大坑水库、石船坑水库、土船坑水库、正坑水库、龙眼坑水库、罗坑水库等7座水库开展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服务等工作,包括:GNSS监测设备及施工建设、渗压计及施工建设、量水堰及施工建设、广东智慧水务平台接入、2年监测设施运维服务等等,其中龙眼坑水库、石船坑水库、土船坑水库不建设量水堰,石船坑水库不建设渗压计。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158*****382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920,000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约60天内完成全部监测服务工作,服务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的要求,监测设施需达到《评价细则》以及《附件3:广东省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第6条管理设施”(分值30分)、“第三项运行管护第17条雨水情测报”(分值25分)、“第三项运行管护第19条安全监测”(分值40分)要求;含2年监测维护费用,总费用不超92万元。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9-30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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